2、負責編制全市各級教育發展規劃,確定教育發展重點、規模和速度,指導和協調教育規劃的實施。
3.組織全市教育體制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建設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4、綜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教師培訓、成人教育、幼兒教育、掃盲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等。,指導和協調漣源市鄉鎮、部門、廠礦的教育工作。
5、協調和編制全市職業學校和中小學招生計劃,並組織招生考試和相關錄取工作。
6、負責各類入學考試、高等教育入學考試、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入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中小學畢業考試,並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教師隊伍的建設和管理,統壹管理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調配、招聘、獎懲、職稱評定和人員編制。監督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的落實,維護教師權益,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和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工作。
8、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和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教育系統各級學校基本建設投資、事業經費和物資設備統壹調撥的管理制度;會同鄉鎮政府落實和籌集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
9、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教育評估方案。
10,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藝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中小學思想道德品行評價。
11.指導和組織全市教育教學研究、教學實驗活動和科普活動,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加強教學管理。
12,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國防教育工作。
13.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統計、教育新聞、教育歷史的編纂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
14,負責全市中小學儀器設備的生產、采購和供應,電化教育手段的普及,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等工作。辦好教育電視臺,推進教學手段現代化。
15,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勤工儉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校辦企業發展優惠政策,組織指導校辦企業推廣新技術、開發新項目。
16,負責制定全市中小學教師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中小學教師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協助師範院校做好實習教育工作。
17,負責企事業單位行政管理,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群眾團體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考核有關單位領導幹部任免。
18,承辦市委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