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醫保可以退,具體如下:
1、城鄉居民參保醫療保險後,在醫保享受期前因戶籍註銷、轉出、學籍註銷、參加其他社會保險等原因,退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未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可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享受待遇前或享受待遇第壹個月內辦理退敏殲保,逾期將不辦辦理。年度中途應征入伍參保學生,尚未支付醫療費的,可辦理退保;
2、參保人員在待遇期內因戶籍註銷、轉出、參加其他社會保險的,又要退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應該在當年度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前辦理退保,逾期將不再辦理。
退保材料:
1、個人身份證;
2、戶口本;
3、由他人代辦的應同時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4、未成年人辦理退保手續時應由監護人攜帶戶口本、監護人居民身份證;
5、學籍或戶籍轉出相關證件或證明;
6、參加其它醫保的醫保憑證;
7、死亡人員春祥需提供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8、應征入伍人員提供入伍證明;
9、原專用收款收據。
退保流程:
1、參保人到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提交申請相關材料;
3、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保申請表》;
4、工作人員對參保人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退保資格,符合條件給予醫保退保,出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款通知單》;
5、申請人憑《退款通知單》到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財務處辦理醫保退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扒拿搏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