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辦
黨委辦公室是局黨委、紀委的日常綜合辦事機構,主要職能包括:
1、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局黨委、紀委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局黨委、紀委的有關決策、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
2、負責局黨委、紀委的辦文、辦會、信息溝通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黨委、紀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教師個人赴港澳遊申請審批。
3、在區委組織部、市委教育工委的領導和指導下,負責局黨委的黨建工作,指導下屬各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
4、負責局黨委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學習培訓和黨員發展工作,受理黨組織關系轉接,組織實施黨務公開。
5、在區紀委、市委教育紀工委的領導和指導下,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6、受理群眾的紀檢來信來訪,以及上級部門轉來的群眾紀檢來信。
7、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三紀”教育、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文化進校園”工作。
8、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政風行風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幹部作風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9、在局黨委的統壹領導下,指導、協調局團委開展全區教育系統的***青團、少先隊、關工委工作。
10、在局黨委的統壹領導下,指導、協調局工會、婦委會開展工作。
11、協助局辦公室工作,配合局各科室工作,完成局黨委、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財辦
1、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核定和申報;
2、教育基建計劃申報;
3、新建學校設計審核等前期工作開展;
4、政府投資工程產權登記和小區配套教育物業移交手續辦理;
5、教育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調撥核準及申報;
6、教育事業統計工作;
7、核準教育費附加使用計劃;
8、核準教育年度財政部門預算計劃;
9、負責街道公辦教育單位會計集中核算;
10、受理學校臨時申請經費使用方向的核準;
11、教育財務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12、學校教育經費的監督和管理。
安全辦
負責指導監督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教育信息中心
1、貫徹執行教育裝備的政策、法規和宏觀指導性意見,結合實際制訂教育教學設備的投資計劃、實施細則並指導實施;
2、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學設備的規劃、供配、調控以及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3、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各類功能場館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化建設;
4、負責教具、學具、圖書、電教儀器等教育設備的配置、推廣應用和管理工作;
5、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運維及安全管理;
6、局機關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研室
龍崗區教育局教學研究室為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區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服務、課程改革和質量監測與評價等工作。內設高中部、初中部、小學部、綜合部和質量監測部,其中綜合部包括音樂、體育、美術、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健康教育、心理教育、綜合實踐和學前教育等學科。現有教研員和工作人員***30名,其中特級教師1人、廣東省名教師1人、深圳市名師5人、龍崗區優秀專家1人、龍崗區學科帶頭人11人、廣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水平評估專家11人。此外,區教育局教研室還下轄11個街道教研中心,現有街道教研中心教研員38人。
學前辦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學前教育的方針、政策;
2、擬定本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審核報批學前教育機構;
3、監督管理學前教育機構,依法辦學、依法治園;
4、負責學前教育機構的年檢和財務監督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對學前教育機構進行考核、評估和業務指導;
6、招標住宅區政府產權幼兒園。
勤工辦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市場管理和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相關實施細則、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規劃、組織、管理、協調、開拓教育市場,建立教育產業市場,建立教育產業市場準入機制和發展導向。
3、指導、監督、管理、服務校辦企業,負責相關統計報表匯總分析。
4、推進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制定學校後勤產業的管理制度。按照學生著裝(學生服、學生鞋)管理辦法,協調、管理學生統壹著裝工作。
5、規範管理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國有民辦以及轉制學校、幼兒園的國有資產,包括校產和學校品牌。
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6、組織協調開展教育國際交流、咨詢服務、國際培訓、國際聯合辦學業務。
7、完成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發展基金會
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1、采取多種渠道、多種辦法廣泛籌集資金;
2、改善深圳市龍崗區辦學條件,扶助各級各類學校建設;
3、舉辦各種獎勵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有利於弘揚尊師重教、提高教師社會地位的活動;
4、進行獎學、助學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活動;
5、對貧困師生進行扶貧濟困;
6、資助教育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