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社會團體,經民政部批準成立的專門從事打假工作的機構。是2000年7月經民政部批準成立的國內首家(也是唯壹壹家)專門從事打假工作的機構。社會團體是指為壹定目的由壹定人員組成的社會組織。可分為以營利為目的和以非營利為目的兩類社會團體。
社會團體是當代中國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帶有準官方性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業務主管部門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授權的組織。社會團體實際上附屬在業務主管部門之下。中國的社會團體是社會組織的壹種。
擴展資料:
其業務範圍如下:
1、參與對消費品質量、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2、開展商品檢驗檢測比對工作,向消費者推介優質商品和服務;
3、受理消費者投訴, 向政府反映消費者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為消費者排憂解難;
4、協助被侵權企業對制假售假的重點地區明察暗訪,配合執法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舉證,鑒定,對侵權人進行行政、司法處罰;
5、設立打假獎勵基金,支持各種打假活動,對打假有功人員進行獎勵和表彰;
6、開展消費調查、消費研究、消費教育及相關宣傳活動,出版刊物,指導消費;
7、關註國際上的打假活動動態,與國際上相應組織開展國際合作和交流業務;
8、積極舉辦各種展覽會、研討會,開展科普宣傳活動。
百度百科-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