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年金是指公職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可分為待遇確定和繳費確定兩種基本模式,即DB模式和DC模式。國外公職人員實行DB模式,企業補充保險為企業年金,從壹開始的DB模式逐漸轉變為DC模式。21世紀以來,DC模式已經超越了DB模式。
職業年金按籌資方式分為現收現付型、基金積累型和部分積累型。公職人員養老保險壹般實行現收現付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主要實行基金完全積累型,部分國家實行部分積累型。按照職業年金的組織管理模式,有以英美為代表的信托管理型;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管理的公司類型;有以德國為代表的傳統企業內部管理類型。
各國職業年金計劃的基本特點是:(1)大多數國家的職業年金計劃是自願的;(2)繳費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共同承擔;(三)基金可以市場化運作;(4)職業年金計劃的繳費和運作享受國家免稅優惠政策。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將於19(周壹,19)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介紹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胡曉義]《國務院關於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有幾項重要政策。除了改變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變待遇確定機制和待遇調整機制之外,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中還有壹項重要的改革措施——建立職業年金。這是從兩個角度考慮的。壹方面,從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決定改革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時,就提出了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的方向。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在實踐中,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在以企業年金的形式發展,目前已有2200多萬職工,積累資金7400多億。應該說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在制度上是壹個起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如果僅僅改變基本制度還是不徹底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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