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壹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壹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賠償是不壹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壹次性就業補助金、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夥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工傷的認定標準為:
1、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內因工受到事故傷害;
2、從事工作相關的預備或收尾工作時受到事故傷害;
3、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時,因工受傷或遭受事故失蹤的;
6、上下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而受傷;
7、依法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的程序如下:
1、申請人備齊工傷認定申請表和職工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社保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機構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3、機構決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書,並送達申請人;
4、機構經審查和調查取證,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5、依法將認定文書送達受傷害職工、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工傷醫療費用的墊付如下:
1、如果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的,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2、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壹定的補償金;
3、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綜上所述,臨時工工傷賠償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壹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壹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