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屋維修資金使用流程:
1、申請人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申報維修項目,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組織現場查勘,確認是否屬於維修資金使用範圍,明確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及分攤方式;
2、屬於維修資金使用範圍的,申請人應當提出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維修資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維修方案、工程預算、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及分攤方式、工程組織實施方式等內容),編制維修費用分攤清冊,征求相關受益業主意見,經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簽字認可;
3、申請人持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征求業主意見表等有關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維修資金使用申請;
二、啟動維修基金的條件:
1、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範圍。
2、***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屆滿。註意了,房屋維修基金只能用於主體結構或者公***部位的維修。
3、房屋***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壹幢樓業主的,申請單位已事先征詢2/3以上業主的書面同意;涉及物管區域全體業主的,經業主大會書面批準,並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