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藝術本身而言,新媒體藝術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觀念藝術,以及由早期未來主義宣言、達達式行為和70年代的表演藝術等。溝通與合作,成為藝術家在新媒體藝術創作中關註的焦點,他們不斷探索新的行為模式與新的媒材,企圖發掘創造新思維、新的人類經驗,甚至新世界的可能性。許多藝術家對於讓觀眾參與到作品中深感興趣,藝術作品本身的定義也不再決定於它的實體形式,而更多在於它的形成過程。總之,整個20世紀對於新科學的隱喻與模式的著迷,尤其是世紀初的量子物理和世紀末的神經科學與生物學,大大地激發了藝術家的想象力。
20世紀60年代,信息革命使個人電腦成為計算機的主要形式,掌握了便攜式攝影錄像設備的藝術家,開始將這壹媒體用於藝術表現,新媒體藝術由此開端。
70年代初,歐美許多大眾電視臺紛紛設立實驗電視節目,嘗試在大眾電視網中接納實驗性的藝術作品,並提供將新技術與藝術思潮結合的實驗場所。這些實驗電視中心,為藝術家提供最新的設備,與技術人員合作的機會,直接促成了許多令人耳目壹新的電子視覺,造就了錄像藝術的第壹代大師,同時也刺激了新技術的創造性運用。如1973年,錄像藝術家白南準(NAN JUN PAIK)與工程師阿比合作,開發了同步混像器,今天這已成為電視編輯的基本功能之壹。
70年代末期,美國的福特基金會、洛克菲勃基金會等,減少對大眾電視實驗性節目的資助,轉而直接資助藝術家,國家藝術基金也開始贊助非贏利性的媒體藝術中心。這些媒體中心提供了比電視臺更民主的方式,也更容易接觸到新的數字化技術,這些中心創作的錄像作品較少在電視網中播出,而是在博物館和畫廊展出。於是,藝術家開始考慮將電子媒體與傳統視覺藝術的空間結合起來,這就促成了錄像裝置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