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4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壹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7月,四川省政府印發《關於進壹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8月,成都市政府印發《關於進壹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在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中的作用,鼓勵企業承擔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結合成都實際,印發了《關於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定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於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市政府文件為基礎,結合成都實際,將“三類企業(企業兼並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企業)”就業補貼範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並對申請條件、補貼標準、申請材料和流程進行了完善和細化。
成都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成都市所有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均可申請職業保障補貼。所需經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申請條件包括三個方面:壹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申報時無欠費;二是上壹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上年末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三是財務制度健全,管理規範。
記者了解到,在補貼標準方面,企業享受穩定工作崗位的補貼標準為上年度本市企業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同壹年度只能申請壹次崗位穩定補貼,且僅限於該年度。在本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裁員率低於本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應在65438+2月31前提出申請。按照《關於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工作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已享受職業保障補貼的企業,當年不得再次享受。
申報流程是怎樣的?據悉,符合條件的企業持《成都市失業保險補貼申請表》、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向失業保險參保地市級或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受理申請的市級或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局通過社保信息系統對申報企業的參保情況、裁員率、補貼金額等進行比對審核後,將補貼資金壹次性劃撥到企業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