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生育津貼所需材料:
1.女職工須攜帶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服務證、結婚證、嬰兒出生證和醫學診斷證明;
2.人工流產的女職工需攜帶結婚證和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人工流產醫學診斷證明;
另外:符合享受晚育獎勵津貼條件的,夫妻雙方在生育津貼申請表中選擇享受晚育獎勵津貼的對象,夫妻雙方簽字確認。
夫妻雙方均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女方單位填寫《晚育具體申請表》壹式兩份,並加蓋男方單位公章,到社保中心繳費處辦理晚育獎勵津貼申領手續,向女方單位支付晚育獎勵津貼。
女方未參加生育保險,而男方已參加生育保險,男方享受晚育獎勵津貼的,由男方單位填寫生育津貼申請表壹式兩份,到社保中心繳費部申領晚育獎勵津貼,並向男方單位支付晚育獎勵津貼。
辦理流程:參保單位填寫《職工申領生育保險登記表》(健康表壹)壹式兩份,參保單位提交相關證件及所需材料、社保中心繳費崗審核的相關材料、辦理生育津貼登記的職工基本信息數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條本省城鎮的下列單位及其職工,必須依照本條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壹)企業及其職工;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
(三)無軍人身份的部隊及其職工的用人單位。
上述單位的退休人員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個人醫療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和基本醫療統籌基金(以下簡稱統籌基金)相結合的制度。個人賬戶的所有權屬於個人。統籌基金所有權屬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所有人員。
第四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
第五條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縣、自治縣為統籌單位,實行屬地管理。
第六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本省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征收機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