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對沖基金(定義和特征)
妳可以說出對沖基金的很多別名,比如對沖基金、套利基金、對沖基金,但要說清楚對沖基金是什麽並不容易。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內出版的多種大型金融工具書,如《新國際金融大辭典》(劉鴻儒主編,1994)、《國際金融百科全書》(王傳倫主編)等。,1993),已被選為套期保值、基金、套利。但沒有“對沖基金”詞條,這說明直到90年代中期,雖然對沖基金的壹些相關名詞已經進入,但對沖基金還是聞所未聞。
國外對對沖基金的認識也相當混亂。試列舉最新研究文獻中對對沖基金的壹些定義如下。IMF的定義是“對沖基金是私人投資組合,通常設立在離岸,以充分利用稅收和監管的好處”。美國第壹家提供對沖基金業務數據的機構Mar/Hedge的定義是“收取激勵傭金(通常占15-25%),並至少滿足以下標準之壹:基金投資於多種資產;只有長期資金必須利用杠桿效應;或者基金在投資組合中使用各種套利技術。”美國另壹家對沖基金研究機構HFR對對沖基金的總結是:“采取私人投資合夥企業或離岸基金的形式,根據業績提取傭金,使用不同的投資策略。”美國著名的先鋒對沖基金國際咨詢公司VHFA的定義是“采取私人合夥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主要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證券或金融衍生品。”
美聯儲主席艾倫·格林斯潘在美國國會就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作證時,對對沖基金下了壹個間接的定義。他說,LTCM是壹種對沖基金,或者說是壹種共同基金,通過將客戶限制在少數非常老練和富有的個人來規避監管,在大量金融工具的投資和交易下追求高回報率。
根據上述定義,特別是格林斯潘的間接定義,我們認為對沖基金不是“悄悄話”,本質上無非是壹種* * *共同基金,只是組織安排特殊,投資者(包括私人個人和機構)較少。比如,它就像壹個“富人投資俱樂部”,與普通的* *共同基金相比,它是壹個“大眾投資俱樂部”。由於對沖基金特殊的組織安排,它們可以利用現有的法律,在沒有監管和約束的情況下使用所有的金融工具來獲取高額回報,從而衍生出許多與普通基金不同的地方。
有人認為對沖基金的關鍵是運用杠桿,投資衍生品。但事實上,正如IMF所指出的,其他投資者也參與對沖基金完全相同的操作,比如在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自營業務部門持有頭寸,買賣衍生品,以與對沖基金相同的方式改變資產組合。許多共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大學捐款參與壹些相同的操作,並躋身對沖基金最重要的投資者之列。此外,在細分的銀行體系中,商業銀行的總資產和總負債是其資本的數倍,從這個意義上說,商業銀行也在使用杠桿。
通過對文獻的解讀,試著對對沖基金和普通* * *基金做如下比較(表1),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對沖基金的特點,進而準確把握什麽是對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