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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明在654.38+08億股市操縱案中受到處罰了嗎?

據證監會披露,在這起市場操縱案中,高永通過旗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從事代客理財,向客戶收取資金20多億元,利用16賬戶(以下簡稱高永賬戶組)操縱市場,非法獲利高達8.97億元。

在涉案的16賬號中,包含黃曉明的賬號。根據精華制藥2015半年報,黃曉明壹度進入精華制藥前十大流通股東,排名第九。

據證監會披露,黃某明賬戶開立後由其母親張管理使用。據陸交代,張某霞委托管理黃某明的證券賬戶,該賬戶所涉及的交易均由進行。

黃曉明在05年8月15日的聲明中強調,他本人並不認識,只是委托陸理財。而且,7月3日,證監會已經對“高永案”作出“處罰決定”,他本人也沒有參與任何股票操縱行為。

從結果來看,證監會對此案作出的處罰決定,是對賬戶組實際操作人高永作出的:沒收高永違法所得8.97億元,罰款8.97億元,並對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目前,案件已經調查完畢,庭審已經結束。黃曉明沒有被追究責任。

對此,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誌斌對本報記者分析,黃曉明與高永之間存在法律關系。“如果是委托理財的法律關系,那麽高永作為受托人,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委托人的賬戶從事違法行為,此時構成越權代理,法律後果由高永承擔,黃曉明無法律責任。如果黃曉明知道並參與操縱市場的計劃,則涉嫌構成合謀操縱市場,但從其聲明來看,這種可能性不大。”

8月14日晚間,經濟觀察報報道,證監會稽查人員透露,辦案期間稽查人員曾致電黃曉明,黃曉明曾騰出時間與調查人員見面三小時。督察說,黃曉明平時比較忙,賬戶壹直是他媽在操作。現有證據不能證明他參與或知道股票操縱,所以他不會被追究責任。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張袁鐘也認為,如果黃曉明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賬戶會被利用來操縱市場,是違法的,但這需要證據來支持。證監會調查後沒有處罰黃曉明,說明目前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