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作為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制度的壹部分,自2003年開始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實施。
為貫徹新《基金法》,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65年6月底發布了《關於重新發布中國證監會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65 438+05]20號),明確了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自此,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正式從證券業協會移交給基金業協會。
為適應新形勢下行業發展,基金業協會根據歷年來各方反饋意見,借鑒國內外經驗,對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考試側重於實際應用,主要考核基金從業人員必備的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
考試內容涵蓋基金行業概述、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投資管理、運作管理、銷售管理、內控合規管理、國際化等七項基礎知識。
中國基金業協會從不公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試題及答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資格考試,公開考試試題和答案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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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條件:
全國統壹考試報名條件: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主要是在基金管理公司內部從事基金銷售工作的人員或者想從事該職業的人員。報名條件是:
(壹)報名截止時間18周歲;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每周考試的報名條件: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公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現任/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擬任代表)、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機構合規/風險控制負責人/督察長等。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公募業務經理等。;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壹般情況下,可以申請前三項。第四點,遵守證監會頒布的從業人員管理辦法,遵守壹些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