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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規劃

廣西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規劃

(2009—2014)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進壹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大決策精神,解決我區農村群眾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擴大2009年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通知(建村〔2009〕84號)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2009年工作方案。

壹、農村住房和農村危房的基本情況

廣西有1024個鄉鎮(不含縣、市、區人民政府駐地鎮,下同),179300個村(含村民委員會所在的14400個村);該村現有土地面積約4849.93平方公裏,人口約3726萬。村鎮住宅總建築面積估算約654.38+0.2億平方米,其中農村住宅建築面積估算約965.438+0.3億平方米。

據65438+2008年2月底初步統計,全區農村約有1275400戶農村危房(其中茅草皮房約42000戶)存在結構不穩定、地基不均勻沈降、墻體和屋頂開裂坍塌等問題,以及地質斷裂帶、山體崩塌、泥石流等不穩定區域或其他不防寒、不防風防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農村危房。這些危房多為磚木結構、土木結構、竹木結構等。,少數為磚混結構。2009年,35個邊境縣(市、區)、民族自治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危房約36.5萬間(其中茅草皮房約3.7萬間,殘疾人危房約7000間),其中壹級(D級)危房約24.2萬間,二級(C級)危房約12間。陸域邊界0-3km範圍內農村危房12586間(含茅草皮房約473間),3-20km範圍內農村危房39562間(含茅草皮房2066間)。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劃、政府主導、農民為本、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政策,切實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推進農村基本住房建設。

目標任務:從2009年開始,用3年時間,組織實施廣西壹線農村危房改造和少數民族聚居村、革命老區、貧困地區30萬戶危房改造,解決和改善壹線農村、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部分貧困群眾住房保障問題。在三年試點的基礎上,再用三年時間完成65438+275000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徹底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達到改善農村貧困人口居住條件、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目的。

三、基本原則

(壹)政府主導,農民為主體。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危房改造的組織者。要加強領導和協調,整合各方資源,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縣級建設部門是農村危房改造的直接承擔者,要加強指導,改善服務;廣大農民是農村危房改造的主體。要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引導群眾積極主動建設美好家園。

(2)公平、公開、公正。要規範程序,嚴格管理。公開資助政策,公開申請審批程序,公開審批結果,陽光操作,接受群眾監督。

(三)因地制宜,經濟實用。農村危房改造必須從農村實際出發,確保改造房屋經濟適用、安全節能、衛生美觀、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註意量力而行,“壹村壹策”,以當地農民最能接受的方式開展工作,形成獨特的建設格局,不搞“壹刀切”。

(4)統壹規劃,分步實施。科學合理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堅持統壹規劃,分步實施,按輕重緩急有序推進,先易後難,循序漸進。

(5)適當集中,節約用地。在尊重群眾意願的基礎上,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引導群眾適當建設住房和農村社區。新建、改建房屋應當符合鎮、鄉、村莊規劃,優先使用原有宅基地、閑置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

(6)最貧窮、最危險、最積極的優先。優先考慮居住在最危險房屋中的最貧困家庭,特別是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貧困農民。建立合理的農村危房改造動態管理機制,對“等、靠、要”現象嚴重、組織工作薄弱、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積極性不高的地方,適時適度調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量。

四、農村危房改造的內容和要求

(壹)農村重建規劃設計。壹是地質災害危險區內需要搬遷的危房10戶以上的村、組,要編制村內危房改造方案,要包括“五改”內容,即危改、水改、路改、廁改、竈改,盡可能直觀,便於群眾理解。二是做好農房設計和標準圖集的制定工作。三是按程序上報村莊危房改造方案和房屋設計。

(二)農村重建的形式。納入改造範圍的是風險評估為壹級、二級(即國家標準的D級、C級)的農村危房。1級,指整體危險,需要拆除重建的危險房屋;二級是指具有局部危險性,通過更換和維修局部構件可以恢復正常使用功能的危險建築。農村危房改造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采取結構修繕加固,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盡量就地維修或拆除,避免異地大規模搬遷;地質災害危險區或自然村危房10以上的村莊,原則上在統壹規劃的基礎上集中連片建設。

(3)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建設面積,家庭人口為2人或1的,原則上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則上每戶不超過60平方米,重點解決住房安全問題。

(4)農村危房改造要求。壹是農村危房改造,有條件的地方要結合道路、飲水、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從整體上改變農村面貌。二是註重歷史文化名村和特色風景旅遊村的保護,做好傳統民居的修復保護工作。第三,木結構危房改造。在可能的情況下,各有關市縣應努力探索、指導和幫助村民將木結構的柱、梁、墻、地面和屋頂由可燃材料改為不可燃或難燃材料,以提高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消除火災隱患。第四,位於抗震設防區的房屋應符合當地抗震設防標準的要求。五是五保戶相對集中的地方,可以在鄉(鎮)或行政村建五保戶。

五、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及其預算安排

廣西農村危房分布基本覆蓋全區所有縣(市、區),* * *涉及109個縣(市、區),其中市區35個。組織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即2009-2011試點階段和2012-2014逐步鋪開階段。廣西是後發欠發達地區,地方財力多為“糧食財政”,基礎十分薄弱。只能從實際出發,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程。

試點階段(2009-2011年)。2009-2011年,先後安排了農村危房改造壹、二、三期工程,安排了約30萬戶農村危房作為試點。其中,第壹階段試點時間為2009年6月至2010,改造8.3萬戶。按目前廣西農村每平方米平均造價約為500元的住房成本,每戶60平方米的住房建設,每戶平均造價約為3萬元(以下采用的投資估算標準相同),* *所需投資約為24.9億元;二期2010,1 ~ 12,改造10萬戶,* * *需投資約30億元;第三期2010 ~ 10 ~ 201112,17000戶,* *需要投資約35100萬元。

展開階段(2012-2014)。2012至2014,農村危房改造第四、五、六期工程先後安排,每年安排壹批縣(市、區)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四期工程(2012)改造30萬戶,需要投資約90億元;第五期工程(2013)改造32萬戶,需要投資約96.0億元;第六期工程(2014)已改造35.5萬戶,需投資約6543.8+0065億元。

(1)試點階段

1.2009年(第壹期)。在35個邊境縣(市、區)、民族自治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36.5萬戶(含茅草皮房約3.7萬戶)中,試點8.3萬戶(含茅草皮房20621戶、農村殘疾人危房7060戶),預計投資24.9億元(見附表)。其中,完成陸地邊界0-20公裏範圍內所有農村茅草房、樹皮房改造;東興市完成農村危房改造。

2.2010(二期)。對35個邊境縣(市、區)、民族自治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殘疾人危房改造縣(市、區),* * 65438+萬戶(其中茅草皮房約212戶,殘疾人危房9112戶)。其中,全區已完成農村茅草樹皮房和殘疾人危房改造;防城區、田林縣完成本縣(區)農村危房改造(詳見附表)。

3.2011年(三期)。預計投資35個邊境縣(市、區)、民族自治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其他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35117000戶。其中,桂林市秀峰區、北海市海城區、欽州市欽北區、賀州市富川縣、河池市大化縣、來賓市金秀縣、崇左市龍州縣、憑祥市等8個縣(市、區)完成了全部農村危房改造(詳見附表)。

(2)推出階段

1.2012(四期)。安排隆安、馬山等98個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30萬戶,建築面積約18萬平方米,預計投資90億元。其中,南寧市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柳州市柳南區、劉備區和三江縣、桂林市疊彩區、象山區、七星區、靈川縣、全州縣、恭城縣、梧州市萬秀區、疊山區、北海市銀海區、防城縣上思區、貴港市港北區、玉林市福綿區、百色市靖西縣。

2.2013(五期)。安排隆安、馬山等78個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32萬戶,建築面積1920萬平方米,預計投資96億元。其中,南寧市興寧區、江南區、良慶區、隆安縣、武鳴縣、桂林市雁山區、興安縣、永福縣、梧州市長洲區、藤縣、北海市鐵山港區、玉林市榮縣、百色市那坡縣、田東縣、平果縣、樂葉縣、河池市天峨縣、羅城縣、環江縣、來賓市鶴山市等20個縣(。

3.2014(六期)。安排馬山、上林等58個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計劃完成農村危房改造35.5萬戶,建築面積21.3萬平方米,預計投資10.65億元。完成全區農村危房改造654.38+27.5萬戶(詳見附表)。

六、農村危房改造基金的籌集和使用

(1)融資。按照目前廣西農村平均每平方米建築成本,即每戶500元左右的住房成本,每戶建造60平方米的住房,平均每戶需要3萬元左右。六年改造127.54萬戶,* * *需要投資382.62億元。采取“爭取國家支持、省補助、市縣補助、農民自籌、社會捐贈”的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即2009年申請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平均每戶補助0.5萬元,自治區、市、縣三級按1:0.8:0.2的比例配套,即分別補助0.5萬元、0.4萬元和0.1萬元,其余資金用於危舊房改造2010至2014,根據中央財政補助情況,籌集和安排自治區、市、縣配套資金。

(2)資金運用。各縣農村危房改造戶具體補助標準由縣級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危房辦”)根據當地農村危房改造等級、改造方式、農民經濟條件和財力等情況制定,經設區的市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設區的市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 然後報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縣級危改辦在制定具體補助標準時,要優先考慮邊境地區農村危房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是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雙女結紮家庭,按照重點保護、特殊救助的要求,優先考慮居住在壹級危房的殘疾人家庭。

(三)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市、縣財政設立“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專戶,財政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統壹使用,封閉運行。項目開工前,按批準的補助金額預付10%補助資金,項目開工後預付30%,主體工程完工後預付40%,余款在項目竣工驗收後支付。

七。政策措施

(1)完善機構,加強領導。為確保改造工作順利進行,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了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自治區援建辦),設在自治區建設廳,負責協調項目推進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建設部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從相關部門抽調。市縣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

(2)明確責任,推動落實。改造工程實施過程中,要著力推進“黨委政府統壹領導、部門統壹管理、村民委員會組織管理、村民參與”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機制建設。各有關地方政府要親自抓,分管領導抓,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責任人,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各項措施,及時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責。

建設部門負責改造項目的指導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農村危房改造實施工作方案,制定農村危房改造的認定標準和範圍,核定農村危房改造的規模和數量;審定各市制定的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標準和補助標準。為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提供技術指導,統籌安排項目補助資金,指導和協助培訓農村建築工匠和村莊規劃協管員。

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國家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精神,會同建設、財政等* * *部門共同組織編制農村危房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對口部委補助資金,配合有關部門* * *用對口國家補助資金,統籌項目建設資金進入重建項目,檢查指導各地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與有關部門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和自治區本級配套資金的籌措,協調、審核、撥付相關補助資金,設立專戶管理,監督檢查補助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情況。

民政部門要做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農村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戶的核實統計工作;計劃生育部門要做好農村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的核實和統計工作;殘疾人聯合會部門應做好農村殘疾人戶的核實和統計工作。民政、計生、殘聯等部門要加強聯系,避免農村貧困戶重復統計,* * *協助建設部門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的管理和實施工作。

扶貧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爭取國家危房改造對口補助資金投入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對10多戶集中連片改造的農村村莊通屯路建設給予支持,按照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規定安排資金和管理項目,配合實施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

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資金的使用進行專項審計。

水利、電力、交通部門負責供水、供電、接入的技術指導和檢查,資金和政策的重點支持。國土部門負責協調解決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換、調整等相關工作。監察、民委、林業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2.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職責。組織領導轄區各縣(市、區)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指導制定工作方案和項目計劃,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將市級配套資金整合落實到項目建設中,統籌工作進度,加強監督檢查。相關部門的職責參照自治區直屬相關單位的職責確定。

3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對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負直接組織領導責任,負責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將縣配套資金整合落實到項目建設中,協調工作進度,加強監督檢查,開展工程質量監督,組織竣工驗收。相關部門的職責參照自治區直屬相關單位的職責確定。

4.相關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負責轄區內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負責農村危房核查落實、資料上報等工作,做好涉及農民的農村危房改造的思想動員、組織實施、項目推進和工作協調,協助培訓農村建築工匠和村莊規劃協管員,落實建房審批、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以及相關協調工作。

(3)整合資源,形成合力。要整合民政、財政、發改、建設、民委、國土、農業、水利、扶貧(農辦)、林業、廣電、殘聯、電力等部門資源,按照“渠道不變、投入不變、統籌安排、各負其責”的原則,形成合力;完善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

(4)政策支持和簡化程序。國土部門要將宅基地納入新壹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增減掛鉤統籌安排,簡化審批程序。納入整村的可與土地整理項目壹並實施;林業部門優先安排用於危房改造的自有樹木采伐指標,安排沼氣池建設並給予財政補貼;建設部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權限,減免屬於本級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供電部門完成供電線路改造;文化廣電部門積極配合,擴大農村廣播電視覆蓋面;水利部門負責支持人畜飲水;公路部門加快通村公路建設;金融部門幫助解決人們建房的小額貸款問題。

(五)社會動員、援助。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采取自建、援建、援建相結合的方式,動員親戚鄰裏互助,調動村、組積極性,開展社會互助,動員政府機關、工商企業和社會各界捐資捐物,幫助農村貧困農民進行危房改造。

(六)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監察、審計、財政、民政、建設等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農村危房評估標準、農村危房改造技術指南、農村危房改造管理辦法、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驗收辦法等。切實加強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嚴肅紀律,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的安全高效。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試點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加強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