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和職工建立企業年金,應當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企業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2、企業和職工壹方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建立企業年金,而後制定企業年金方案,企業年金方案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3、企業年金遵循信托法原則,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後,企業和職工應當選定企業年金受托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托機構或者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由企業代表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受托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合同簽訂後,受托人應當委托具有企業年金管理資格的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賬戶管理、投資運營和托管;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規定分工協作,***同實現企業年金基金的依法合規運營和保值增值。
企業年金的作用:
企業年金即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不僅是勞動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補充形式,也是企業調動職工積極性,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體現如下:
1、延遲支付職工工資收入分配;
2、最大限度調動職工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
3、確保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的情況下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
4、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利於樹立企業良好形象,吸引更多優秀人才;
5、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利於調動職工勞動積極性,創造更大利潤;
6、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在提高員工福利的同時,可以利用國家有關稅收政策,為企業和個人合理節稅。
綜上所述,職工在達到我們中國相關法律規定的退休年齡的時候,就可以在本人企業年金賬戶當中壹次或者是定期地領取企業年金。
法律依據: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第四條
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壹致。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與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被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