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降低“五險壹金”費率為突破口,促進了企業人工成本降低,減輕了企業生產經營負擔,對穩定實體經濟起到了積極作用。
目前,企業職工五項社會保險總費率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39.25%,在納入統計的173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3位,接近法國、德國、意大利等歐洲福利國家40%的繳費門檻,分別比美國、日本、韓國高出23.2%、14.01。再加上10%到24%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五險壹金”名義費率達到了60%左右。
“五險壹金”的長期高費率,加上確定和提高繳費基數的機制有待完善,成為帶動企業人工成本持續上升、影響企業穩定生產經營的重要因素,大大降低了制造業的競爭優勢。以雇傭1個工人為代價,泰國可以雇傭1.5個工人,菲律賓可以雇傭2.5個工人,印尼可以雇傭3.5個工人。勞動力成本優勢被東南亞國家取代,美國等發達國家紛紛推出“再工業化”、“振興制造業”等計劃,制造業面臨巨大挑戰。
合理調整五險壹金繳費水平,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費率確定機制,是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控制人工成本過快上漲、促進勞動力要素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穩增長、促就業、調結構。同時,在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水平的情況下,降低企業和職工現行繳費水平,也為激發企業就業活力、推進企業收入分配和薪酬改革、提高職工現行工資收入提供了契機。
為此,建議方案明確提出了降低企業人工成本的壹系列措施,包括: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采取綜合措施補充資金缺口;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規範並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健全勞動力市場體系。
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收入初步測算,降低社保繳費率政策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6543.8+0000億元以上,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400億元。各項措施的綜合減負效應約為6543.8+050億元,從而大大降低了企業的人力成本,為企業“減負”和“松綁”發揮了積極作用,有助於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假設企業減負按50%的比例轉化為職工增收和企業投資建設,按照過去投資、消費和GDP的彈性關系計算,扣除政策抵消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