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流程
私募股權融資分為三個階段。第壹階段包括七個步驟:1。首先,企業與投行(或融資顧問)簽訂服務協議。2.投行立即與融資企業成立專職團隊,準備專業的私募股權融資材料。3.投資銀行和企業為企業設定目標估值。4.準備私募融資材料。5.投行會同時給多家公司發PE融資材料,和他們討論項目的融資問題。6.通常情況下,投行會代替企業回答第壹輪PE問題,並就這些問題進行密集溝通。7.篩選出幾個最合適的投資人。第二階段包括五個步驟:1。安排PE合夥人和公司老板面對面會談。2.實地考察3。投資意向書。4.投資銀行會和老板協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幫助老板拿到最好的價格和條款。5.老板決定接受哪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簽署投資意向書。第三階段包括三步:1,盡職調查。2.盡職調查後,制作並發送PE的最終投資合同。3.最終合同簽訂後,資金會在1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賬戶。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實施本解釋第二條所列行為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以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壹)集資後未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與集資規模明顯不相稱,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三)攜帶資金逃跑的;(四)籌集的資金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五)逃避、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資金返還的;(六)隱匿、銷毀賬戶,或者搞假破產、倒閉逃避回籠資金的;(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八)其他可以認定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應根據情況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及的集資,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罪中心支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占有集資的故意和行為的,以非法占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