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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維和組織和國際刑警組織有什麽區別?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

聯合國維和部隊是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建立的壹支特殊的跨國界部隊,成立於1956年蘇伊士危機之時。受聯合國大會或安全理事會的委托,它活躍在有國際沖突的地區。維和部隊士兵頭戴天藍色頭盔或藍色貝雷帽,上面有“UN”的縮寫,臂章上裝飾有“地球和橄欖枝”的圖案。凡是參加聯合國維和部隊的,都必須送到北歐四國的訓練中心進行專門訓練,熟悉維和部隊的職能、目的和任務,進行專門的軍事訓練。聯合國維和部隊在執行任務時不同於其他國家的特種部隊。它必須公開自己的存在,在道路、廣場、繁華地段等最顯眼的公共場所出行。聯合國維和部隊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壹種形式,另外兩種形式是軍事觀察團和多國部隊。

1945,10年10月25日,聯合國誕生了世界範圍的聯合部隊。由於這支聯合國維和部隊的士兵作戰時頭戴藍盔,平時頭戴藍色貝雷帽,所以人們也稱之為“藍盔部隊”。聯合國維和部隊獲得了當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此後,藍盔(貝雷帽)部隊引起了世界的極大關註。這支部隊由聯合國秘書長率領,經有關各方同意,被派往世界各沖突地區。其部隊由與沖突無關的成員國自願提供,這支部隊只攜帶輕武器,除自衛外不能使用武力。

迄今為止,聯合國已向世界各沖突地區派遣了近40支維和部隊和軍事觀察員。應該承認,維和部隊為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然而,隨著聯合國維和部隊越來越多地使用武力,強制的色彩越來越濃,維和已經成為壹種“被迫的和平”。以美國為首的世界霸權國家,往往打著聯合國的旗號,在弱勢地區、弱勢族群“維護和平”,嚴重違背了“藍盔”的宗旨,所以現在的維和部隊變相成了美國的“外軍”。

聯合國維和部隊是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建立的壹支特殊的跨國界部隊,成立於1956年蘇伊士危機之時。受聯合國大會或安全理事會的委托,它活躍在有國際沖突的地區。維和部隊士兵頭戴天藍色頭盔或藍色貝雷帽,上面有“UN”的縮寫,臂章上裝飾有“地球和橄欖枝”的圖案。凡是參加聯合國維和部隊的,都必須送到北歐四國的訓練中心進行專門訓練,熟悉維和部隊的職能、目的和任務,進行專門的軍事訓練。聯合國維和部隊在執行任務時不同於其他國家的特種部隊。它必須公開自己的存在,在道路、廣場、繁華地段等最顯眼的公共場所出行。聯合國維和部隊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壹種形式,另外兩種形式是軍事觀察團和多國部隊。

(1)聯合國維和部隊的作用是防止局部沖突擴大,或防止沖突復發,幫助在戰爭中遭受苦難的平民,為最終政治解決沖突創造條件。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有兩個顯著特點:

首先,它不是強制性的。其存在和活動需由安理會或聯大決定,經有關各方同意(15個聯合國成員國中至少有9個贊成,中、美、英、俄、法5個常任理事國未投反對票),然後授權聯合國秘書長組織;搬進去後,壹旦政府要求撤,就必須馬上撤。

第二,它顯然是中立的,其成員必須來自與沖突雙方都沒有直接利益的國家。它不同於真正的軍隊。它沒有戰場,也沒有敵人。這是壹股政治和外交力量。除自衛外,聯合國維和部隊不得未經授權使用武力。我們必須嚴守中立,不能卷入沖突的任何壹方,更不能幹涉國家內政。

聯合國維和部隊的總司令是聯合國秘書長。部隊人員由聯合國會員國自願提供。維和部隊由武裝部隊的分隊組成,士兵可以配備輕型防禦性武器。因為這支軍隊必須統壹佩戴藍盔或藍色貝雷帽,所以也叫“藍盔”(藍色象征和平)。

(2)派遣軍事觀察團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另壹種形式。聯合國向沖突地區派遣軍事觀察員小組應由安理會或聯大決定,並在征得有關各方同意後由聯合國秘書長授權。觀察小組的人員由聯合國會員國提供,由非武裝軍官組成。它的使命是維護和平。觀察員在履行職責時不得攜帶武器,嚴守中立,不得卷入沖突的任何壹方,更不得幹涉東道國的內政。其具體職責根據情況和需要有所不同,壹般包括:監督停戰或停火和撤軍;觀察和報告沖突地區的局勢;執行脫離接觸協定;防止非法越境或滲透;以及聯合國決議委托的其他任務。派遣軍事觀察員小組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的臨時措施,都有壹定期限,可由安理會酌情延長。

(3)冷戰後,隨著地區沖突的增多,聯合國維和行動的數量和規模不斷增加,維和行動的性質和作用往往超出傳統職責範圍,導致聯合國經費嚴重不足。為此,除維和部隊外,聯合國還借助會員國自願組建的多國部隊參與維和行動。多國部隊的費用壹般由參加國支付。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多國部隊士兵穿本國軍服,主要標誌是聯合國旗幟和聯合國徽章。

維和行動主要分為兩類:由秘書長直接領導的聯合國維和行動(包括軍事觀察團和維和部隊)和經安理會批準、秘書長授權、由區域組織或主要國家指揮的維和行動(包括多國部隊和“人道主義幹預部隊”)。從二戰結束到2000年5月,聯合國共組織了68次維和行動,投入了75萬多名士兵、警察和文職人員。其目的已經從傳統的監督停火和調解擴大到預防性外交、維持和平和重建和平。其任務包括監督停火、休戰和撤軍;使沖突雙方脫離接觸;觀察並報告情況;幫助執行和平協定;防止非法越境或滲透,維護沖突地區的法律和秩序。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維和行動的範圍逐漸擴大,涉及監督選舉、舉行全民公決、保護和分發人道主義援助、幫助掃雷和難民重返家園等許多非傳統任務。除軍事人員外,還有民警和文職人員參加維持和平小組。聯合國維和部隊為維護和恢復地區和平、幫助解決地區沖突做出了積極貢獻,其職能和作用越來越受到世界的關註。1988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給這支戴藍色貝雷帽的部隊頒發了諾貝爾和平獎。

截至9月,聯合國維和人員(軍事和警察)總數為30 000人。1986-1991期間,年均維和支出約為3.8億美元,1992年猛增至173億美元,1993年猛增至36億美元。從65438年到0995年,聯合國維和支出28億美元,僅波黑就占了壹半。1996的維和支出是16億美元。從聯合國派出第壹支維和部隊的1948到1998+00,已有1500多名聯合國人員殉職。其中加拿大士兵受害最深,其次是印度、法國、英國和加納。

自1945聯合國成立以來,* * 110個國家派出了維和人員。到1996年6月65438+9月1,出兵最多的五個國家分別是巴基斯坦(1719)、俄羅斯(1177)、孟加拉國(1184)。1994 165438+10月,聯合國秘書長布特羅斯·布特羅斯-加利設立了聯合國掃雷基金,從而為聯合國掃雷計劃建立了壹個特別的資金來源。65438+1995年7月5-7日,由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部主辦的國際排雷會議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目的是為聯合國在世界各地的排雷活動籌集資金。這次會議籌集了2000萬美元。

1998 10 10月29日,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規定了會員國向聯合國提供維和人員的最低年齡:會員國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提供的民警和觀察員的最低年齡不得低於25歲。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對維和行動壹直持積極支持的態度。1988年9月,中國正式申請加入聯合國維和行動特別委員會。65438-0989年,中國首次派團參加聯合國納米比亞過渡時期援助團,幫助納米比亞實現脫離南非的獨立。1992年4月,中國正式向柬埔寨派出首支“藍盔”部隊——工兵旅執行任務。

國際刑警組織(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Interpol)成立於1923,原名國際刑警委員會,總部設在奧地利維也納?二戰期間,該組織遷至德國首都柏林,壹度被納粹組織控制?二戰後,英國、法國、比利時和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的刑警成立了新的組織,使用“國際刑警委員會”的原名。?1956,組織更名為國際刑事警察組織,簡稱國際刑警組織?1989年,組織總部遷至法國裏昂?

國際刑警組織是僅次於聯合國的第二大國際組織,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警察組織,包括184個成員國,每年的預算超過3000萬歐元。1989之前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後遷至裏昂。目前擁有182個成員國,運行經費由成員國分攤。

1914四月,摩納哥普林茲王子?在Abelt I的倡議下,來自65,438+04個國家的法學家和警察機關負責人在地中海沿岸的摩納哥公國舉行會議,討論了以下四個問題:(65,438+0)制定快速和簡化的抓捕罪犯的措施;(2)改進個人識別方法;(3)建立國際檔案中心;(4)統壹引渡方式。這次會議的決議提出:“如果與會各國政府同意,可以成立壹個宗旨相同的組織,以收集情報和咨詢為目的,為各國警察機關服務”,首次表達了各國警察部門攜手應對國際犯罪的願望。因此,人們把這次會議稱為“第壹次國際刑警大會”,認為這次會議是建立國際刑警組織的第壹次嘗試。

然而,第壹次國際刑警組織會議召開兩個月後,第壹次世界大戰爆發,使得會議制定的具體計劃無法付諸實施。戰後,原來的奧匈帝國分裂成幾個國家。這些國家的警察機關不時會去位於維也納的原奧匈帝國刑事檔案中心尋找信息。這種情況啟發了維也納警察局長約翰?Ness?肖貝爾博士,於是他發起了“第二屆國際刑事警察大會”。

1923年9月3-7日,第二屆國際刑警大會在維也納召開。這次會議的重要任務是建立壹個常設警務合作機構——國際刑警組織委員會,並通過了其第***10條章程。這壹憲章的基本精神是:在國內法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協助官方努力,促進各國刑事警察當局之間的互助與發展;建立和發展各種有助於有效打擊普通犯罪的組織。這次會議是摩納哥會議的延續,也是國際刑警組織發展史上的壹個裏程碑。壹般認為,國際刑警組織是從1923正式成立的。

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初,國際刑警組織的雛形開始形成:國際刑警組織原來的行政委員會改組為國際刑警局,作為常設工作機構;在成員國內部,設立了國際刑警組織站,以便與國際刑警組織保持聯系。隨後,國際刑警組織開始對國際犯罪和罪犯進行登記,發布國際通緝令,並根據其持有的犯罪卡協助識別罪犯。在此期間,國際刑警組織的工作重點是打擊偽造貨幣罪,並收集了壹整套檔案。到20世紀30年代中期,國際刑警組織擁有包括詐騙、搶劫和殺人在內的3500多份罪犯檔案,以及2000多份偽造的罪犯檔案。這是當時最完整的關於國際罪犯的檔案。

在1938之前,國際刑警組織維也納委員會壹直正常工作,有34個成員國。然而,1938年3月,希特勒的德國吞並了奧地利,臭名昭著的德國安全警察局長海德裏希自薦擔任國際刑警委員會主席。1939年,二戰全面爆發,檔案被運到德國。國際刑警組織名存實亡,處於癱瘓狀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不久,國際刑警組織的活動開始恢復。1946年6月,歐美各國警方官員齊聚布魯塞爾,討論“各國刑警部門在打擊國際罪犯方面的協調與合作”問題。會議決定成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總部設在巴黎。新的“委員會”有壹個總秘書處,並在每個成員中設立壹個國家中心局。會議通過了取代戰前組織章程的暫行規則。這個臨時規則壹直用到1956。會議選舉了壹個五人執行委員會,任期五年。該委員會主席、比利時警察專員洛瓦格在發言中說:“過去需要成立國際刑警委員會的所有理由,今天都回到了我們身邊,要求我們重建這個機構。我們絕不能讓這火焰熄滅。”1946年7月22日,新總部在巴黎郵政總局註冊,郵政編碼為“Interpor”,從此成為國際刑警組織的代號。

6月7日1956-13在維也納又開了壹次會。這是國際刑警組織發展史上的又壹個裏程碑。這次會議制定了50條新章程。為了適應世界範圍內更廣泛的合作,決定將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更名為國際刑事警察組織(IC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