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保人員通過以下兩種途徑申請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至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委托他人辦理的,應同時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憑社會保障卡(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經認證的網上辦事用戶名,通過社會保險自助服務壹體機打印參保證明,可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加蓋“社會保險業務用章”。
二、參保單位提供單位介紹信及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至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妳的社保繳納記錄,是不可能給妳開社保參保證明,需要所在的工作單位有給妳參保的記錄。
擴展資料: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看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藥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給付標準,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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