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以國庫券收款憑證的形式作為債權憑證,不能上市流通和轉讓。持有期間,可在銀行網點提前贖回。其優點是網點多,申購贖回方便,手續簡單。其次,可以實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很好。
利率方面,憑證式國債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高壹至兩個百分點。如果想買憑證式國債,需要去銀行網點。憑證式國債更適合於對理財了解不多,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比如大爺大媽,非常適合作為儲蓄。
2.電子國債
與憑證式國債相比,電子式國債購買更加方便。只需在銀行櫃臺開立“國債托管”賬戶,然後就可以在銀行網點、手機銀行或網上銀行購買。
利率方面,以4月份發行的兩期為例。第壹期的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3.5%。第二期5年,票面利率4.17%。雖然期限比較長,但是持有半年以上可以提前贖回,但是會損失壹些利息和手續費。
總結:短期來看,買國債資金流動性不是很好,但長期來看,買國債比較劃算,比較適合短期沒有資金需求,厭惡風險的朋友。
擴展數據
國債的發行策略和發行權限;
國債發行雖然采用借還貸的信用方式,但要把民間可以支配的資金轉移到政府手中,畢竟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對於小業主來說,總想把資金留著自己生活;對於大業主來說,總想把資金留著自己運營,多多少少有壹種不想集資的感覺。所以國家要發債,必須研究發行技術,利用民眾心理,講究發行策略。分銷策略主要包括:
1,發行愛國債券。培養人民的愛國主義和為國犧牲的精神。人民的情緒充滿了沖動,很容易被激起和壓抑。這種策略不容易長期使用。
2.高息發行。國債的發行應該主要以市場利率為基礎,但在特定時期發行高息國債是不夠的。
3.免稅發行。也就是說,政府不會向任何購買政府債券的人征稅,以鼓勵人們認購。但這種方式可能會進壹步加劇社會不平等的程度,進壹步使財富向富人傾斜。
4.強制發行。利用國家主權強迫人們訂閱。采用這種方式意味著國家信用不足,進壹步損害了國家信用,除非必要,不應采用。
5.限制人們的私人投資,強迫他們投資國債。如果國家可以限制人們自由消費和經商,就可以騰出壹部分資金來認購國債。然而,這種限制的有效性是有限的。如果要達到限制的目的,往往需要詳細的限制。
6.經濟發行法。這是壹種正常的國債發行方法,也是最常用、最常見的發行策略。前五種策略有其局限性,只能在特定時期采用,但可以結合經濟發行作為補充。
關於國債發行權限問題。壹般來說,發行國債的權力屬於國家的最高立法或行政機構。應該和債的主體統壹起來。
債務人是指債務人,不僅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負有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而且有權發行國債。
政府由各種行政部門或機構組成。畢竟每個部門的職能機構不壹樣,國債的借、用、借往往會出現脫節。因此,國家必須以法律形式明確界定債務主體及其具體執行機構;然後使其權利與還本付息的義務相壹致,保證國債的合理有序發行,保護國債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政府的公信力。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債發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