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額拆分和持續營銷活動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為滿足投資者需求,進壹步優化泰達荷銀效率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荷銀效率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結構,有效加強對荷銀效率基金的運作和管理,更好地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經與荷銀效率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效率優選基金基金管理人(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將對荷銀效率基金實施基金份額拆分,同時對基金合同中相應條款進行修改。現將有關要點公告如下:
壹、荷銀效率基金份額拆分方案
(壹)拆分日(T日)
2007年8月27日
(二)拆分對象
拆分日(T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
(三)拆分方式
基金拆分日(T日)日終,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拆分比例對持有人拆分日(T日)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實施拆分。拆分後,持有人基金份額數按照拆分比例相應增加,拆分日(T日)基金份額凈值調整為1.0000元。拆分公式為:
基金份額拆分比例=拆分日基金資產凈值/拆分日拆分前登記在冊的基金份額總數 (為當日拆分前發售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
拆分後基金份額數=拆分前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拆分比例
基金份額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數點後9位,持有人拆分後場內的基金份額保留到整數位,持有人拆分後場外的基金份額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歸入基金財產。
基金份額拆分後,基金份額總數與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數均相應調整,但調整後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占基金份額總數的比例不發生變化,基金份額拆分對持有人的權益無實質性影響。
(四)基金拆分日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
1、 如拆分日未暫停申購,當日申購按拆分後的基金份額凈值1.0000元計價;
2、 在拆分日後,基金份額凈值將在拆分日基金份額凈值(1.0000元)的基礎上變動,此後的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價格將以此為基礎計算。
(五) 基金份額拆分期間暫停的業務
為保證基金份額拆分期間荷銀效率基金的平穩運作,本基金管理人決定在荷銀效率基金拆分期間暫停如下業務:
1、2007年8月27日到8月28日暫停本基金的場內、場外贖回業務;
2、2007年8月23日到8月28日暫停本基金場內、場外跨市場轉托管及非交易過戶業務。
二、規模控制與限量銷售
為了基金日後平穩運作,自拆分日起至2007年9月27日(拆分日後壹個月),本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銷售實行總規模控制。
1、 規模控制
自拆分日起至2007年9月27日(拆分日後壹個月)的每壹個工作日,若預計當日的有效申購申請全部確認後將使本基金資產凈值總額接近或達到100億元,本基金管理人將於下壹工作日在公司網站和指定媒體上公告自即日起暫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購業務,公告日提交的申購申請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