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壹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壹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其實社保斷交的問題可大可小,大家要記住,社保包括五險其中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其中醫療保險斷交是最需要註意的,因為醫保斷交期間看病全部自費。如果醫保斷交3個月以上,下次再參加醫保時,會有6個月的觀察期,同樣看病不能報銷;如果醫保斷交6個月以上,當年的醫保繳費年限不被計算。所以說社保斷交後,希望能參加其它醫保作為替代,比如城鄉居民醫保。
其次養老保險斷交,除了特殊情況影響退休年齡之外,其他情況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只是社保斷交幾年,退休時領取養老金會少壹些,所以社保斷交的影響也是因人而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