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國務院為進壹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寬文化事業投資渠道,對廣告娛樂業征收的壹項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用於文化事業建設。
文化建設費的性質
政府性基金非稅收入
新壹年文化建設費優惠政策清單
變化_ _ _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7號,2021),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執行期限至20265438年6月+2月31日,不再延續。
三個提議_ _ _
那麽2022年文化事業建設費有哪些優惠政策?
(1)《財政部_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建設費政策和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16]25號)。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2萬元以下(季度銷售額6萬元以下)的企業和非企業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2)財政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建設費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補充問題》(財稅[2016]60號)。
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個人。
增值稅起征點的範圍如下:
(壹)銷售商品,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二)銷售應稅服務,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3)按時間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③《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相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
2065438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31日,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繳費人應繳費額的50%減收。
廣告服務開票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公告服務所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格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發布者的含稅廣告費用後的余額;
娛樂服務開票銷售額,指納稅人為提供娛樂服務所取得的全部含稅價外支出。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2萬元以下(按季繳納6萬元)的企業、非企業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2.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3.1,2065438年7月至2024年2月31日,屬於中央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征繳費人應繳額的50%:屬於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部門、黨委宣傳部可結合本地實際,各省(區、市)財政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要將本地區制定的減稅政策文件抄送財政部和中宣部。
2065438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31日,中央所屬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繳費人應繳費額的50%減收;對屬於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部門、黨委宣傳部可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情況,在應繳額的50%以內減免。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國務院為進壹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擴大文化事業投資渠道,向廣告業和娛樂業征收的壹種費用。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銷售額的3%計算應納稅額,由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分別征收廣告服務增值稅和娛樂業營業稅。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建設費政策和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促進文化事業發展,現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中文化事業的政策和征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體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外國廣告媒體單位、戶外廣告經營單位在中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在中國境內沒有經營機構,廣告服務的接受方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
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以下簡稱繳費義務人)應按計費銷售額和廣告服務費的3%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應付金額=開票銷售額×3%
開票銷售額,是指為支付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所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格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費後的余額。
付款人抵扣價款的,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抵扣。
四、按規定扣繳的文化建設費,扣繳義務人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應付金額=已支付的含稅廣告服務價格×費率。
五、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義務時間和地點與繳納增值稅的義務時間和地點相同。
代扣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人繳納增值稅的義務發生時間。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文化事業建設費。
六、文化建設費繳納期限與義務人繳納增值稅的期限相同。
文化事業扣繳義務人的納稅期限,依照前款規定執行。
7.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繳納6萬元)的企業、非企業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從2065438年6月+10月1、2065438+2月31、2065438+2007年起,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的納稅人,
八、改革後的文化建設費,由國家稅務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