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客戶負債是個人和企業存放在銀行的資金,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
同業拆借同業拆借是商業銀行為應對短期資金短缺而向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貸款,期限很短,所占比重很小。
壹、各項存款
1.公司存款
2.城鎮居民儲蓄存款
3.農業存款
4.信托存款
5.其他存款(不含上述)
第二,債券融資
1.發行金融債券
2.國家投資債券
3.出售回購債券
三。從中央銀行借款
四。同業拆借和同業存款
動詞 (verb的縮寫)代理存款
1.代理金融存款
2.委托存款和委托投資資金
3.金融機構委托貸款資金。
6.所有者權益是指投資者對商業銀行投入的資本。按幣種分為人民幣貸款和外匯貸款。
按用途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前者包括循環貸款、臨時貸款和票據貼現,後者包括技術發行貸款、基本建設貸款和技術開發貸款。
按期限分為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短期貸款1年以內,中期貸款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長期貸款5年以上(不含5年)。
按經濟部門分為工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和外貿貸款。
按貸款方式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票據貼現,擔保貸款又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三種。
按貸款對象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按貸款用途性質,可分為外貿貸款、房地產貸款和委托貸款...
根據還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根據利率協議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
在1996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中,貸款的分類如下。
壹、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和專項貸款。
(1)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風險由貸款人承擔,本息由貸款人回收的貸款。
(2)委托貸款是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人等委托人提供的,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發放、監管和回收的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三)專項貸款,是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經國務院批準,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後發放的貸款。
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1)短期貸款是指期限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的貸款。
(2)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不含壹年)至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
(3)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貸款。
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1)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用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是指擔保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A.保證貸款是指由第三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擔保形式發放的貸款,承諾借款人按照約定承擔壹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
B.抵押貸款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而發放的貸款。
C.質押貸款是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形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的貸款。
(3)票據貼現是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形式發放的貸款。除不需要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自然人和事業單位外,借款人持營業執照在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持有當地人民銀行發放的有效期內的貸款證/貸款卡。
借款人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壹般存款賬戶,並按貸款比例在我行保持壹定的存款和結算業務;如果我行貸款額占其總貸款額的比例較大,應在我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
借款人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到期貸款本息已全部還清;如果沒有還款,已經制定了我行認可的還款計劃。
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占項目所需投資總額的比例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比例。
借款人能如實提供我行要求的資料,接受我行對其信貸資金使用及相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審查和監督,落實相關貸款條件,並按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和進度使用貸款。
借款人的財務和信用狀況以及經營管理符合銀行的要求。企業申請並提交相關文件。
銀行進行調查並完成貸款調查報告。
銀行對貸款進行內部審查、檢查和批準。
簽訂借款合同,辦理相關抵押、公證手續。
按合同用錢,付利息。
貸款發放後,銀行要對企業的貸款使用和抵押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還款或延期後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