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有以下部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機關文秘、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安全保衛、督查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機關對外聯絡、接待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規劃財務科:預測全市勞動保障事業發展趨勢,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制訂信息管理及其網絡的規劃、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勞動保障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各項統計信息的收集、審核備案,並按有關規定上報、發布;組織勞動保障領域的科學技術及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
勞動工資科:擬定全市勞動關系調整的有關規則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辦法;審核市屬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職工“農轉非”審批工作;參與市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和省級、國家級企業勞動模範推薦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社會保險科:擬定全市各項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基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辦法、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定全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經辦機構管理辦法;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擬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個人帳戶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辦法和給付標準。
勞動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市制定的勞動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綜合管理轄區內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綜合管理轄區內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