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2、私募基金型企業的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 5 億元,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
低於 1 億元;單個投資者(股東)的投(出)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
本限制條款內)。
根據妳的投資額來確定妳的經營範圍,投資額越高的獲得業務範圍越高。
另外還需要在申請時提供壹下材料: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
》、《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投資者註冊資本(註冊資金
、出資額)繳付情況)、《法人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
》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壹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要加該法人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
6.股東資格證明;
7.《指定(委托)書》
8.《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