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理財目前來說還是比較受歡迎,尤其是壹些股權私募基金是不少人喜歡的標的。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壹下股權私募基金的推出方式。壹起來了解壹下吧。
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項目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哪幾種?
1、IPO退出
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PublicOffering,簡稱IPO)是指在被投資企業經營達到壹定規模時,向非特定社會公眾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企業上市獲得了可在資本市場上融資的途徑。通常而言,IPO是投資機構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對於投資機構而言,IPO可以將私募股權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業股份轉變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2、股權轉讓退出
股權轉讓是除IPO外投資機構實現退出的另壹個重要方式。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壹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公開進行掛牌轉讓等。並購(MA)和股份回購(Buy-back)也屬於股權轉讓。另外,如果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存續期屆滿,或出於某種原因必須使收益變現,股權投資機構可以將所持股份轉讓給另壹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從而實現退出。
3、並購(MA)退出
兼並收購上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時機成熟時,將目標企業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以確保所投資資金順利的撤出。作為私募股權投資最終資本退出的壹個重要方式,實際上就是私募股權基金和目標公司管理層認為企業的價值已達到目的預期,把企業作為壹種產品推介,將其出售給其他PE或者另壹家公司。
4、股權回購(Buy-back)退出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和股東回購。股權回購是指創業企業或創業企業的管理層通過現金、票據等有價證券向股權投資機構回購企業股份,從而使股權投資機構實現退出的行為。當企業發展到壹定程度,資產規模、產品銷路、財務狀況都較好,但未達到公開上市要求,管理層對企業未來的潛力看好,考慮到並購可能帶來的喪失企業獨立性問題,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管理層回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持有的股權而使其實現退出。
5、破產清算退出
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投資項目並不能達到預期收益,或投資機構認為企業失去了發展的可能性或成長速度過慢、回報過低,甚至可能投資項目失敗、面臨破產。在這種情況下,破產清算成為股權項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
6、借殼上市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壹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壹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註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機構可利用自身資源幫助被投資公司尋找合適的殼,使其上市後在二級市場套現退出。
7、新三板退出
新三板全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相對於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優點:
1、新三板市場的市場化程度比較高且發展非常快。
2、新三板市場的機制比較靈活,比主板市場寬松。
3、相對主板來說,新三板掛牌條件寬松,掛牌時間短,掛牌成本低。
4、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以上就是關於私募基金退出方式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