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2015年6月29日,中國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3日。[1]伴隨著養老改革的紮實推進,參保人數持續增加,基金規模不斷擴大,養老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應時出臺。8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由國務院近日正式頒布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這是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史上的壹項大事和重大突破,標誌著數以萬億元計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望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的新力量。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壹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壹是統籌的辦法不壹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壹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壹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壹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壹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準不壹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壹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