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9個月後生育的,連續繳費不滿9個月的,其生育或者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育保險也確定了補充待遇的原則。根據通知,參保職工產前繳費不滿9個月,產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補足。補繳標準為申報津貼當月,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
所以只需要連續繳費9個月。不足9個月的,分娩後繳費12個月,由生育保險基金會補足。
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在職工懷孕、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暫時停止工作時,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國家或者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的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
生育保險待遇和費用報銷程序:
申請條件:參保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方可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
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不包括為計劃外懷孕采取的補救措施);
參保人在生產之日(以胎兒或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準)已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6個月(含)以上,並在分娩前壹個月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
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6個月的參保人員,不能享受生育醫療待遇;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定額標準的30%繳納;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超過12個月的,按照定額標準的100%繳納。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已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中斷不超過3個月,視為連續)且產前1個月仍繳納社保的,方可報銷國標的100%。
參考資料:
生育保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