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腎移植術後抗排異;
3、惡性腫瘤治療:化學治療、內分泌特異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藥治療;
4、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精神分裂癥、中重度抑郁癥、狂躁癥、強迫癥、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
5、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學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的;
6、特定重大疾病:包括肺癌、頭頸癌、胃癌、黑色素瘤、食管癌、肝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卵巢癌、淋巴瘤、鼻咽癌、腦瘤、白血病;
7、罕見病:包括法布雷病、黏多糖貯積癥、轉甲狀腺素蛋白澱粉樣變性多發性神經病。
報銷比例:
1、個人自付比例部分
包含住院費用和特定門診費用,扣除1萬元免賠額後,按95%報銷,每年最高報銷100萬元。
2、自負比例部分和自費部分保障
可報銷醫保外住院費用,當醫療費用在1.2萬-10萬元時,按50%報銷,當醫療費在10萬元以上則按70%報銷,免賠額為1萬元,每年最高可報銷100萬元。若參加的是居民醫保,且醫療費超過居民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醫療費則按10%報銷。
3、中醫藥“治未病”
被保險人在約定中醫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治未病”科室治療,產生的符合《中醫診療服務特色項目表》規定的醫療費用,年度內個人支付超過1000元,則按規定標準報銷,單次最高報銷70元,每年累計最高可報銷500元。包含關節錯縫術、穴位貼敷治療、肩周炎推拿治療。
4、6歲以下兒童普通門診費用
6歲以下的參保人,在約定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費用,超過800元後,可按55%報銷,單次最高給付70元,累計最高給付500元。
5、特定疾病患者護理
對於失能或半失能等特定疾病患者,在惠醫保簽約的專業護理機構護理,產生的護理費用可享受9折優惠,每年最高可優惠5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輪談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掘橡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壹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