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單位壹直拖欠醫保不交怎麽辦

單位壹直拖欠醫保不交怎麽辦

若貴企業未能按時繳納社保醫保費,用人單位自欠繳之日起三個月內,應完成包括欠繳費用本金、利息及滯納金等所有款項的全面補繳,這樣的話,在此期間,參保員工的繳費年數便可得以累積並有所對應的金額劃入其個人賬戶中。

若貴企業未能按時繳納社保醫保費,用人單位自欠繳之日起三個月內,應完成包括欠繳費用本金、利息及滯納金等所有款項的全面補繳,這樣的話,在此期間,參保員工的繳費年數便可得以累積並有所對應的金額劃入其個人賬戶中。

然而,如果欠繳超過該期限仍然沒有足額補繳時,欠交期間由統籌基金負擔的醫療費用將會得到補償,但參保員工的繳費年數仍可累積,唯壹不同的是,欠繳的金額並不為個人賬戶進行補劃。

最為關鍵的是,若是在欠繳日期逾越三個月之後仍舊未補齊欠款和利息,以及滯納金的話,參保員工的繳費年數依然會被認可並累積,但是職工社會醫療保障待遇將暫時無法享受到,而且這期間參保員工應享受的相關待遇責任會落在應該承擔繳費義務的用人單位肩上。

社保繳費基數是什麽意思

社保繳費基數指的是職工在壹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將按照職工上壹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確定,是繳納社保的重要依據。

在同壹繳費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確定之後不能變更,每年的2月至5月是申報下壹結算年度社會保險基數的時間。

社保繳費基數有上限和下限的規定,上限是指工資超過上壹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數平均數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社會保險基數,下限是指如果工資低於上壹年在崗職工工資算數平均數60%,將以上壹年在崗職工工資算數平均數的60%作為社會保險基數。

希望以上問題能對您有所幫助,若還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妳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