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對外戰鬥基本上是封閉的。偶爾邀請幾個三流泰拳手來中國打站。打了2-3個回合就經常氣喘籲籲。他們也被稱為中國功夫VS泰拳,他們發明了壹個軟文。據說泰拳王叫囂要幹掉中國功夫營造氣氛的時候,引來了國內不明真相的人的強烈不滿,以至於他們去觀看了他的比賽。
真正的泰拳之王,他買得起嗎?如果他是頂級選手,人們可以在常規比賽中鞭腿五回合。
有人說我實在不敢恭維的武林風是民間比賽。
還不如在國外玩MMA。有壹個叫黎烈弓的越南中國人在玩《反恐精英》。Strike Force和UFC是同壹個MMA組織,但遠不如UFC強大。
黎烈弓的打法裏有散打。妳可以去看看。上個月,他用鞭子打斷了弗蘭克的胳膊。
Attackwc,為什麽壹定要拿超女和快男舉例?就不能拿奧運會舉例嗎?美國人本身就有這種性格和習俗,對自己比較有信心,但不會從別人那裏買,尤其是不認識的人。jinjitsu為什麽不參加UFC?是因為他的格鬥技術不適合比賽還是因為還沒有這方面的專家?“不屑”這個詞可能是少數人持有的。如果這麽普及的話,任何壹個練柔術的人都不可能去UFC打。除非他被解雇不適合UFC的規則,那麽那個美國人就可以不辜負他的期望,用幾代人的精力開辟壹個新的比賽來和UFC競爭。我很期待。但是UFC只是壹個比賽。如果非要爭壹個道理,到最後,直接用AK47是沒有規律的。妳覺得這個結論有意思嗎?
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還是要安心對待,老是爆料,講壹些小概率事件,群眾往往好像覺得被爆料的事情真的壹樣。這是真實情況嗎?至少我覺得妳說的不合理不符合邏輯。就像奧運會壹樣,它只是壹個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壹起競爭的事件。如果鮑威爾先來,妳要插話說:“不壹定,其實非洲土著應該跑得更快,他們天天被獅子追。”妳覺得說這個有意思嗎?妳覺得可能嗎?這就是妳的邏輯推理?如果非要說金柔術好,那我問妳,妳怎麽能100%確定沒有1的人會玩UFC?那個美國人那麽厲害,為什麽不和金波打?難道金在他們眼裏不是的街霸嗎?
那些奧斯卡明星,比如凱奇,皮特,都在看UFC,現場觀戰。為什麽這個美國人看不起?他們沒有妳說的那麽聰明嗎?
簡而言之,UFC是壹個賽事組織。他放棄了早年壹些可能會殺傷球員的招數。他想成為壹個全球性的比賽,在壹個相對安全的規則下決定全球格鬥技巧的高低。他自己賺錢,全球格鬥技能會以競技模式創新提升,僅此而已。
妳說的沒錯,奧運會的政治意義甚至超過了比賽的意義,但這不是我這個比喻的意思。我的意思是,為什麽壹定要拿快女的比賽來舉例?我覺得壹開始什麽都沒說就打這個比方,第壹句話就直接把UFC定義為和快女壹個級別,太突兀了。不然我覺得邏輯不對。我自己是柔道出身,所以在格鬥的過程中,在壹些比賽中的技術運用上,我大概能設身處地為選手著想。我覺得UFC選手的技術和攻擊強度是地球上大多數人的頂級賽事。我不敢斷言UFC能體現世界綜合格鬥的最高實力,但我可以說,它絕對是大多數拳手在相對安全的機制下的最高賽事,以至於美國人。
那個美國人居然說自己只是強,這就像有人說,其實我可以成功,只是我不聰明,不努力。1挑4毫發無損。這個記錄是什麽意思?我認為在遊鬥壹個業余拳擊手有可能擊敗十幾個人。沒問題。請找壹下。這是遊鬥。說實話,我真的希望他能用行動證明自己的男子漢氣概。先不說用UFC的規則。他直接打金波街最好。如果他能打敗金波,我相信他的人氣很可能會讓白大拿請他去打UFC。那樣的話,他就可以賺大錢了,就不用像卡車司機那麽辛苦地去埋人了,除非他就是,或許,傳說中的那個不屑於去的“隱士”?
別的不說了,那就多給我們幾個能完全體現全局格鬥技巧的比賽,好嗎?那就證明UFC真的很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