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標準:學生兒童每人每年100元,其他18周歲(含)以上城鎮居民每人每年240元。今後將根據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基金收支平衡情況進行調整。
二、政府補貼標準:
1.成年城鎮居民:中央財政補助20元,省級財政補助50元,市級財政補助100元,個人繳納70元...
2.中小學、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兒童:每年中央財政補助20元、省級財政補助30元、市級財政補助40元,個人繳納10元。……
三。保險福利:
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門診搶救醫療費用,支付範圍和標準按照《雲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範圍和標準》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執行。
2、起付標準(又稱門檻費)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同,即三級980元、二級720元、壹級540元。
3.就醫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實行定點首診、雙向轉診制度,首診定點醫療機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科醫院、院店合作及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部分三級綜合、轉專科醫療機構。參保居民就醫時,應先在首診醫療機構就醫。因病情確需轉診治療的,首診醫療機構應當出具轉院證明,方可轉往指定轉診醫院住院治療。(也就是說,壹旦生病,壹定要去指定的社區服務中心醫院或者指定的小醫院看病。如果這些小醫院看不好,妳可以拿著小醫院的證明轉到大醫院。病情好轉後,要立即轉回住。)
4.支付比例:根據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確定基金支付比例,壹級(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75%、60%、50%。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滿兩年後,可分別提高到80%、65%、55%。(換句話說,住院越小,報的越多。)
5.基本保障:在壹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654.38+0.6萬元。因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治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器官移植及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簡稱“門診重特大疾病”)導致的,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可提高至每人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