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安基金創始人秦某舟犯重婚罪免予刑事處罰,為何免予處罰?
今天是7月1日,而根據最新消息,諾安基金的創始人秦某舟因為犯了重婚罪而被免予刑事處罰,要知道,刑法壹直以來都是非常嚴重的,那麽為何秦某舟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呢?這背後有什麽內幕嗎?第壹、根據我國刑法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需要判決兩年以下有有期徒刑,但是刑法三十七條也規定,對於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刑法 根據報道顯示,諾安基金的創始人秦某舟確實因為重婚罪要接受法院的判罰,但是秦某舟在重婚期間並沒有造成任何不良的影響,也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傷害,所以情節比較輕微。並且秦某舟並沒有借著自己的重婚罪的結婚證而去牟利或者幹壹些違法勾當,所以說秦某舟相對來說輕微會輕微壹些,而根據刑法的三十七條規定,秦某舟屬於情節相對沒那麽嚴重的類型,所以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免除刑法,不過相關的檔案還是會記錄的。第二、秦某舟身為諾安基金創始人,壹旦進監獄可能會存在民眾基金得不到兌現的情況,況且已經記錄在案,對以後也存在影響,所以免除刑法 秦某舟本人身為諾安基金的創始人,對於每個基金購買者來說都有壹定的責任需要擔負,但是如果將其抓到監獄裏面,那麽民眾肯定會急著退出基金,反而會造成秩序的混亂,也會讓民眾的資金得不到兌現,所以說為了民眾考慮,也不適合將其入監獄。並且這個罪行比較輕微,有記錄在案以後再各種審核的時候已經會對秦某舟造成影響,所以說沒有必要去將其轉入監獄,就算轉入監獄也不會有很長的判處時間,所以可以考慮免除刑罰。 希望秦某舟能夠改過自新,更好的面對婚姻和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