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拆借資金合法嗎
合法,但是並不是所有企業和企業資金都能參加拆借,參加拆借活動的企業和資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金拆出拆入的企業必須是壹個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的法人,擁有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資金,能從事各項經濟決策和各種經濟活動,並在社會上享有良好的信譽; 2、資金拆入企業必須具有壹定的自有資金和切實的償還能力,保證按期還本付息。 3、企業拆出的資金必須符合以下來源: (1)局內各處室、各公司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 (2)可用而當年未用的各項專用基金: (3)從各種渠道籌集起來的暫時閑置資金。 銀行貸款 不得進行拆出。 4、企業拆入的資金必須用於以下方面: (1)銀行已批準貸款的技術改造、立項工程,在銀行貸款尚未發放之前,企業可用拆款暫時補充; (2)企業貸款所需的10%至309《自籌資金,在企業壹次籌足困難時,可暫用拆借資金補足; (3)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急需的短期周轉資金; (4)壹些投資少、效益高、見效快的技術改造項目所需資金。企業使用拆款,應按上述範圍掌握,不能用於長期固定資產投資,更不能搞轉貸牟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聯營合同 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規定“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壹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 法規 ,應當確認 合同無效 。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壹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