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K計劃也稱為401K條款,該計劃始於20世紀80年代初,是美國的壹種由雇員、雇主***同繳費建立起來的完全積累式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1974年,美國通過的《員工退休所得保障法》是401K計劃的雛形。1978年,美國《國內稅收法》新增第401條k項條款,鼓勵企業為高管設立專門的401K賬戶,為其積累養老金。1979年,該法律正式實施,1981年頒布了實施規則,並經過美國國稅局的裁定,將覆蓋範圍擴大到壹般勞動者。根據該項計劃,在私人盈利性公司中,只要有五個以上的雇員參與,就可以建立壹個401K計劃。參加該計劃的雇員每月從工資中劃撥壹定比例的資金進入401K養老金賬戶,同時大部分雇主也會向賬戶中繳納部分費用,賬戶資金全部歸雇員個人所有,國家對其在劃撥和投資環節免稅,資金實行完全積累制。在員工退休時,可采取多種方式領取。401K計劃是美國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補充養老保險計劃,目前有超過30萬家企業近5000萬人參加了該計劃,資產總額超過三萬億美元,是美國養老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支柱之壹。401K計劃在繳費方面的規定非常靈活,可由雇員自己確定,且每年都可以調整,但不能超過工資總額的25%,每年最高也不得超過15000美元(2006年標準,以後每年遞增500美元)。雇主也是計劃的繳費人,但其繳費並不是強制性的,可以選擇多繳或少繳,只要總額不超過上限就可以。絕大部分企業或雇主出於稅收和留住人才的考慮,會根據雇員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為雇員的401K賬戶存入壹部分資金,但比例壹般較低。401K計劃實行完全積累的個人賬戶模式。其資金可以投資於股票、基金、年金保險、債券、專項定期存款等金融產品,也可以向計劃參與人員發放貸款。雇員可以自主選擇養老金的投資方式。當雇員參加401K計劃累積滿七年後,個人賬戶的資金就完全歸其個人所有。目前,401K計劃為其參保者提供了約30%的退休金替代率,發揮了壹定的老年收入保障作用。政府對401K計劃進行嚴格監管,勞工部和國內收入署是政府監管主體,監管依據的主要法規是ERISA法案。根據ERISA法案的規定,合格年金計劃必須通過年金合同或者信托方式來實現。ERISA法案還規定了計劃參與資格、權益歸屬、基金管理、報告制度和信息披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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