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期理財產品,主要是現金紅利、活期財富、工資紅利等。,適合能夠承擔較低投資風險的投資者。這些產品壹般都是貨幣基金,雖然不承諾保本,但是風險還是比較低的;
2.定期理財產品,指的是投資期限固定的理財產品,也就是說產品到期前不能贖回,收益會高於活期理財,但投資風險會更高。主要有穩增利的結構性存款,穩增利的結構性存款,增利系列的交通銀行。
3.保本型理財產品,適合承擔不起投資風險的投資者。具體產品請咨詢銀行工作人員。
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己設計發行的產品。募集資金按產品合同投入相關金融市場並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得投資收益後按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者。
銀監會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加強了對理財產品銷售過程的管理,明確了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的多項禁止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本辦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類型
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以分為債券型、信托型、掛鉤型和QDII型。
債券類型
投資貨幣市場,投資產品壹般是央行票據和短期企業融資券。由於個人不能直接投資央行票據和企業短期融資券,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信任類型
投資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托產品,也可投資商業銀行優秀信貸資產的受益權信托產品。
鉤型
產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如與匯率掛鉤、與利率掛鉤、與國際金價掛鉤、與國際原油價格掛鉤、與道瓊斯指數掛鉤、與港股掛鉤等。
QDII類型
QDII,即合格的境內投資機構代客提供境外金融服務,是指已經獲得代客境外金融服務的商業銀行。
QDII類人民幣理財產品,簡而言之,就是客戶將其人民幣資金委托給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投資於境外,到期後將美元收益和本金結匯為人民幣發放給客戶的理財產品。
儲蓄或存款是普通家庭歡迎的投資行為,也是最常用的投資方式。與其他投資方式相比,儲蓄具有安全可靠(受憲法保護)、手續便捷(儲蓄網點遍布全國)、形式靈活、可繼承等特點。儲蓄是銀行通過信貸形式調動和吸收居民剩余貨幣資金的業務。
銀行吸收儲蓄存款後,通過各種方式把錢投入到社會生產過程中,獲取利潤。作為使用儲蓄資金的代價,銀行必須向儲戶支付利息。因此,對於儲戶來說,參與儲蓄既支持了國家建設,又使自己儲蓄的貨幣資金增值或保值,成為壹種家庭投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