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1.醫保報銷辦理時限為自生育、流產、上環、取環之日起半年內,逾期所有待遇基金不予支付。 2.凡生育、流產、上環、取環都必須在定點醫院,否則醫療基金不予支付。 3.定額標準:(三級醫院)順產:2000元;助娩產2500元;剖宮產:4000元;3個月以下流產:500元(不含藥費、藥流不予報銷);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引產:1000元;7個月以上引產:2000元;上環、取環(含皮埋)80元。 4.以上費用均不能用醫保卡刷卡。未達到定額標準,則按實際產生的費用報銷。 5.男職工配偶系農村戶口或城市無職業人員生育憑相關證明辦理生育保險報銷,其標準為女職工生育標準的50%。 6.順產按90天享受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 7.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下流產的按30天享受生育津貼。 8.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引產的按42天享受生育津貼。 9.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引產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貼。對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產假的女職工,按當地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從生育保險基金中發給壹次性營養補助費。 10.女職工外地生育報銷另作具體規定。
徐州生育保險報銷申請材料
壹.生育報銷申請材料(懷孕七個月之後,生育之前)
1.身份證; 2.準生證(生殖健康證); 3.單位證明(院計生辦、人事處); 4.圍產期保健卡。
二.流產報銷申請材料(流產之前)
1.身份證; 2.單位證明(院計生辦、人事處); 3.醫保病歷。
三.生育報銷申請材料
1.生育介紹信; 2.出生證(原件 復印件); 3.出院記錄(原件 復印件); 4.出院發票(原件)。
四.流產報銷申請材料
1.生育介紹信; 2.醫保病歷(原件 復印件); 3.發票(原件).
五.上環、取環(含皮埋)報銷申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醫保病歷(原件 復印件); 3.發票(原件)。
徐州生育保險報銷標準註意事項:以上材料請自行備齊,在每月10—20號交至院計生辦,匯總提交至徐州市醫保基金管理中心,審核後由院財務科發放報銷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