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2年天津社保繳費標準如下:
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930元和20331元;
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3、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3930元;
4、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
5、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
6、相關部門代管壹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和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6777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