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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王安石先生在宋神宗時期的強制改革

1.歷史上被稱為“熙寧變法”的王安石變法,在中國傳統史評中基本被否定。

比如南宋的呂中說,如果範仲淹的慶李新政“應驗”,就不會有“Xi寧之急策”,“若用鐘繇之言,安史之口可塞...神宗野心勃勃,但王安石非範仲淹所遇,天下興亡,身有得失,所以決定(《宋代大事記講義》卷壹)。又說熙寧時期“引安史小人之法...蓋安世還是出了他所學的東西。張子厚之法(敦)托安史報怨私,蔡京托邵為民(惠宗)時,愈演愈烈,禍及中原”(同上,卷二十壹)。再比如明清之際的王夫之,他說:“宋之亂,始於神之治。怨天尤人者,譏笑後世者,非奢靡暴虐,而急欲自上求治,自下說治者,累矣。”(《論宋》卷四)王夫之還談到了西寧變法,以及引用小人的問題。他說:“人民之間的友誼也是從暴政開始的。暴政的興起足以使國家生病,人民生病,但不足以致死...但正是暴政的興起,這是輿論所不允許的,而鼓吹它的人在勢中求勝,他們渴望幫助和他們在壹起的人,而群體又小,應該有所回應……”(同上,卷六)“安史之法不足以在宣傳和政治上造成災難,而只是呂惠卿、鄧萬、張盾的雜引。按照傳統的評價,首先是王安石變法的“急政”或“苛政”本身有問題,其次是引起了激烈的“黨爭”。王安石的“急於吸引和他在壹起的人幫助他,小集團要有所響應”,甚至王安石的新黨“越來越差”,導致北宋滅亡。

對王安石變法評價的轉折點出現在近代。當時中國人民渴望改革和“富強兵”,這使得商鞅和王安石得到了積極的評價。對王安石評價最高的是梁啟超的《王安石傳》。他說:“要想三代完美,只有大眾就夠了。”.....那些在世界上並不出眾,卻被世界詬病,卻沒有改變世界的人,有太西的克林威爾,有我們國家的龔景。”(《王安石傳》,海南出版社2001版,第22頁)

1949之後,王安石變法也得到了正面評價。比如侯外廬先生主編的《中國思想史通史》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9版),有壹章“王安石新學、改革思想與唯物主義哲學”在非常顯著的位置。本章之外的北宋思想,除了李覯作為“王安石之先驅”之外,都作出了基本的否定評價。商鞅和王安石是文革時期中國歷史上“正確路線”的代表。改革開放後,在“改革就是解放生產力”的大背景下,王安石的變法仍然得到高度肯定(見鄧光明《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本人對王安石變法並無研究,但近年來研究範仲淹思想,著有《範仲淹與宋學精神》(本文初稿寫於2003年,三萬余字,最近發表於《中國儒學》第壹輯,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其中涉及西寧變法問題。本文第壹部分講“範仲淹與慶歷新政”,第二部分講慶歷新政與西寧變法,第三部分講“範仲淹與儒學復興”。後半部分以《範仲淹與宋代儒學復興》為題發表於2003年《哲學研究》第10期,前兩部分簡寫為《慶歷新政與熙寧變法——兼論二程洛學與兩個“變法令”的關系》發表於2004年《中州學刊》第10期(後來我認為範仲淹才是真正的宋學精神的開創者,宋先生初三(胡瑗、孫福、石在宋代哲學史或思想史上占據主流地位的道教(或稱理學),是在慶歷新政和熙寧變法的正反兩方面影響下形成的。雖然道教也有歷史局限性(部分原因可以歸結為西寧變法的刺激),但我對道教持基本肯定的態度。

宋代儒學復興,本來是針對佛老的,但寧變法後,程程把王安石新學視為超越佛老的“大禍”(《程遺書》卷二:“今施氏已不重視,大病人是之學...如果在今天,要先整頓符節研究,那會毀了後來的學者”)。可以說,對、、李道學欲望的區分,主要是針對王安石新學、道學與新學的對立以及南渡後“道學派”與“官僚派”的對立(參見著《朱的歷史世界》三聯書店2004年版第627頁),這是宋代政治文化發展的壹條主線。如果我們還把占據宋代(以及元明清)主流的道教視為“保守派”,代表“豪族地主集團”的利益,視為“思想史上的濁流”,那麽自然要高度評價王安石新學。但如果學術界的主流觀點對道家基本是正面的(雖然也有歷史局限性),就很難對王安石新學有如此高的評價。當然,對宋明理學的評價還是可以討論的,但如果忽略了這種討論,片面地高度重視王安石新學,那麽這種評價就只是偏頗的了。如果對理學和新儒家都高度重視,壹視同仁,那麽也只是為了避免矛盾。

在撰寫《慶歷新政與西寧變法》副刊的過程中,我想起了列寧對王安石的壹個流行的評價,即“王安石是中國11世紀的改革家”。我對此作了考證,先作為本文的註釋,後因為正文太長而另作文章,即2004年8月《光明日報》歷史版10發表的《關於列寧評價王安石的壹個誤引》。在我看來,文章已經考證清楚了,肯定是引用錯誤。普列漢諾夫將其作為反對列寧的論據,而列寧則否認“20世紀的俄羅斯可以與20世紀的中國相提並論”(《列寧全集》,第二版,第12卷,第226頁)。

思想史評價中的矛盾和錯誤引用列寧對王安石的評價,只是說明了重新評價王安石變法的必要性,如何重新評價,必須根據史料實事求是地分析。

第二,我認為以往對王安石變法的研究有兩個致命的缺陷:壹是沒有將範仲淹的慶李新政與王安石的熙寧變法進行比較,二是沒有對王安石本人的思想轉向進行分析。

範仲淹頌揚李燦的新政策在這裏不作詳細描述。簡而言之,崇李新政是建立在整頓吏治的基礎上的,這種吏治是建立在削尖吏治、改革科舉、興辦學校、鑒經育才以及軍事、經濟等領域的基礎上的。正是由於李青新政建立在磨礪文風、改革科舉、興辦學校、認識經學精髓、培養人才的基礎上,宋代的學風發生了變化,“學以致用”在全國得以確立和推廣 而經學史在之後進入了“經學轉古時代”(見皮《經學史》,中華書局,65438)在範仲淹周圍,有韓琦、等同人同聲,歐陽修與之共進退,還有宋先生、李覯、等壹批“智者”,範仲淹的“引橫渠入聖室尤為積極”(《宋元學案? 序言》)後,三蘇叔學、王安石新學、二學等都是在慶歷新政的氛圍的感召下逐漸形成的(參見我的隨筆《宋學與朱的歷史世界——評著《儒林外史》,第壹輯,山東大學出版社,2005年)。

寧變法與慶歷新政的區別在於,它以功利或理財為先,也就是所說的“當今理財之當務之急”(《宋史》全文第十壹卷),王安石所說的“我應以理財為先”(《資治通鑒》長版第二百二十卷)。暫且不評價以“理財”為當務之急的得失,先描述壹下王安石本人思想的轉向。

範仲淹於祐四年(1052)由山東青州遷至安徽潁州,夏、五月赴出生地徐州,病逝。王安石在《祭範瀛洲文》中說:“唉,我的丈夫是我壹生的老師。從頭到尾,名節無瑕。”“上賈悅,副樞密...遂丞相李,臣常。扶賢揚善,杜絕浪費。官員多在朝,士多在鄉。可見,王安石和當時的許多學者壹樣,把範仲淹視為“我壹生之師”。他說範仲淹的壹生“在榮譽上無可挑剔”,這也是後世對範仲淹的普遍評價(如“宋元學例?《序》雲:“高平壹生無瑕”);而且,他還高度評價了範仲淹對新政的慶祝。但熙寧九年(1076),在“黨爭”的壓力下,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批評範仲淹“有好名聲,廣交朋友,以為黨助,是極壞的風俗”(《續治通鑒》長版,卷275)。這是王安石評價範仲淹的壹個轉折點。可想而知,王安石當時是把範仲淹當成假想敵的,而如果範仲淹還活著,他很可能也會像兒子範純仁壹樣加入“舊黨”。這並不奇怪。範仲淹在天盛三年(1025)寫的《奏時事》壹書中勸仁宗“論用人,不要好高騖遠,不要把太淺薄當作急事”。他還在臨終前的“遺願表”中哀嘆新政陳之死。(同上,卷十六)宋神宗、王安石的當務之急是管錢,這正是範仲淹所批評的,違背了範仲淹“興才賦民”、“抑末”的改革思想(範仲淹主張發展農工商,其所謂“抑末”即“濫賞革,省冗官”

王安石是李青二年(1042)進士,在地方做官十余年。嘉祐三年(1058),奉召赴朝,撰《仁宗言書》。這本書長達數千字,但以往對王安石變法的研究大多只集中在這本書的壹段話上,即:“我在賺錢方面是個大臣,但我沒學過,但我偷取了上輩子理財的大意。”因為世界的利益,使世界的財富;以天下之富為天下之本。.....如果妳能以自己的方式管理妳的錢,改變它,雖然我很傻,但我知道增加我的工資不足以傷害我的資金。”(《王安石全集》卷三十九)這段話符合後來西寧變法的精神,但只是《語錄》中的壹個小點。這本書先講改革的必要性,再講“先王之治”要“依法”,再提出當時要“變東西,變東西”,因為“黨今缺人才”,所以“必然不可能”。以官員貪腐為例,“朝廷每下壹道命令,其用意雖好,在位者不能執行,以致膏加於民,官員以其罪擾民。”因此,“現在急需的是人才。”因此,他向仁宗提出人才要“教、育、取、任”。上面這壹段,說到“養”,只是壹個程序。顏氏書的精神是改革必須以治官於治序,“當下之急用在人才”,這與慶歷新政的精神是壹致的。

宋仁宗死於嘉祐八年(1063)。他的繼任者英宗在位不到四年就去世了,他的兒子宗申繼承了王位。熙寧元年(1068)三月,宗申向文彥博等大臣提出:“當今理財為當務之急,國庫不可或缺。大臣們要註意節約開支。”(《宋史》全文第十壹卷)之後,熙寧變法實際上繼承了宗申的這壹遺囑,但這壹遺囑沒有得到大臣們的認可,是新王安石逐漸向這壹遺囑低頭。同年四月,“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招越多”,宗申問:“今當先治何?”王安石答:“從擇術開始。”此時他所謂的“擇術”,就是希望宗申“以堯舜為法”(同上)。在《本朝百年無大事》壹書中,王安石勸宗申趨利避害,做壹個“有為之王”。他先列舉了科舉和吏治中存在的問題,然後又談到“理財幾乎不可能,故民不富,雖憂勤而國強”(《王安石全集》卷四十壹)。同年8月,王安石與司馬光就“理財”問題發生爭論。安史說:“國家用得不夠,也是因為那些沒有管理好的人。”光說:“善於理財的人,只會節衣縮食,把人民的財富發揮到極致。如果這樣的話,人民就會貧窮,就會成為小偷。對國家有好處嗎?”安石說:“這不是壹個好的理財經理。善理財者,民不加而國用之。”光說:“這是桑弘羊欺負漢武帝說的……”(《宋史》全文第十壹卷)此時,宗申口頭上說“我也是和司馬光壹夥的”,但在他心裏,已經決定了王安石。

熙寧二年二月,宗申以王安石為諫大夫參政權,設三部議新法。宗申問,“妳的設計首先應該是什麽?”王安石答:“移風易俗,立法刻不容緩。凡是要美的習俗,都是君子小人。以禮義為恥,也是君子。”(同上)這時候王安石的問答還是以“習俗”和“法度”為依據的。同年3月,宗申顯然想加快部署“財務管理”。他問王安石:“編制上的規定怎麽樣?”安史答:“我已閱文,略窺倫虛。但是,如果妳今天想理財,妳必須啟用它。世人看到朝廷把啟用放在第壹位,而不是任賢;但看到朝廷以理財為業,還不如禮義教育的時候。怕壞的習俗克服不了它的弊端。陛下應深研國體,有輕重緩急。”(同上)此時王安石對理財已有計劃,但仍考慮“國體”和“輕重緩急”的問題,即認為“仁賢”、“禮義”為先。

同年4月,“派八人檢查農田、水利、賦稅”,其中不僅有胡元家的師兄劉壹,還有程顥。寧元年,程顥向呈上《論雜子》和《雜子十事》,主張變法。正如朱後來評論說:“新法之行確實是由公眾策劃的。盡管明道先生不認為它不是,但它也是壹個變革的時代。但是後來,當人們憤怒的時候,明道開始勸說他們不要做違背人類感情的事情。且王壹行人議論甚大,眾皆退之。”(《齋藤優子流派》,第130卷)

正是在同年7月頒布了雙輸法,9月頒布了青苗法。這兩部理財新法壹出,立即遭到司馬光、範純仁、曾公亮、趙辯、富弼、韓琦以及蘇轍、蘇軾、程顥等朝臣的反對,而王安石則“推己及人之事甚強”,“力勸同道之人以助之”(《宋史》全文卷十壹:“為安史最德之人,屢被舉薦。

熙寧四年二月,王安石對宗申說:“今日無所作為者,皆因缺錢。我急著先理財,但還沒理財,事情就難辦了。”至此,王安石在行動和言語上都與宗申達成壹致,他的轉折也就完成了。對於這壹轉折,呂中評價說:“傅安世只是想改變主意,不敢談及此事。”這對年輕的莊稼有好處,也是有益的。”(《宋代大事記講義》第壹卷)王夫之評論說:“神有不可暢言之隱,國之臣不能達其願時,足智多謀,王安石乘虛而入。文彥博在皇帝登基之初就說‘守軍備邊,國庫必富’。此非安史所導,其誌已定久矣。”(《宋論》卷六)呂中的評論不如王夫之深刻。寧變法以“理財”為當務之急,並非王安石的隱瞞,而是王安石的逐漸屈尊,迎合了的意誌。因此,嚴格地說,寧的變法應該是和王安石的變法。可以解釋為,在熙寧九年王安石被罷黜後,宗申仍在元豐年間執行新法,直至元豐八年(1085)去世,因此熙寧變法也被稱為“熙豐新法”。

宋神宗和王安石的當務之急是管錢,不是發展經濟或解放生產力,而是解決“國用不足”或“國庫不足”的問題。如果說它重視農田水利,在範仲淹的《答陳十事》(見他的文章《開渠,或築壩造塘》)中就已經看出來了,程顥等人也曾在西寧參與了兩年的農田水利視察,不會引起朝臣紛爭甚至黨爭。

引起爭議的是等損法和青苗法。所謂“等損法”,主要是設立海運使節,負責東南六路的稅收征收、購買和朝貢物品,“輕重貨物的征收和分散權歸公”,以緩解國家“財政急迫”的問題。“青苗法”是國家在春夏糧未熟時借錢給農民,收獲後加萬分之二的利息,用原來的夏秋稅償還。這被認為是“以利促利”,遏制兼並,但“實際上只是朝廷以當時通行的利率放高利貸”(見蔡美標等人《中國通史》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8)。等虧法壹出,知道諫院的範純仁就呼籲他停止等虧法,說等虧“會籠住各種雜貨,占商人的絲毫便宜”,並批評王安石:“欲得近功,忘其舊學。”放棄堯舜的“知人”和“慰民”之道,談五富強兵之術。尚法叫商鞅,錢和利都是蒙克做後盾的。.....持不同意見的人指的是腐敗,持贊同意見的人稱之為有德。”蘇轍還對兩敗俱傷的方法進行了批判,認為“魔不正,官為漢奸,民為其害”(《六安季承》卷三十五《論使三部規例》)。《青苗法》頒布後,總理富弼稱自己生病並辭職。司馬光和呂惠卿在朝鮮問題上爭論道:“老百姓只要籌到錢,還可以壹點壹點地蠶食下壹戶。縣官的監督力度有多大?”(《宋史?《司馬光傳》)韓琦也對青苗法提出了抗議,認為這是“官放利息錢,絕對違背最初抑制兼並、扶助窮人的本意。欲得民心者,不可得也。”(《續資治通鑒年譜》卷68)此為終結。

司馬光在《乞罷》中批評青苗法的實施,造成了“貧富不問”、強行“配給”(攤派)的局面,“貧富皆富,* * *是保家”,窮人拿到錢後無力償還,“急用官督”四處流散, 而“富人不去只會負擔幾個家庭的負擔”在他與王的書中,他批評王安石:“應設三司、規司,集合對金錢、利潤有見識的人,使其談利”,“多次不用人,往往會博得美國官員的好感,所以談利的人叫囂著要註意 眼花繚亂,奮發圖強,鬥智鬥勇,改變老祖宗的舊法”,而司馬光的告誡後來在王安石身上真的應驗了,“宋元學案?” 《龔景新學略》曰:“王先生初知,忽得其權。嶽先生再見面,能討得王先生歡心,都是白搭。.....(龔景)退居金陵,開始後悔被惠卿誤會。“宋史?《呂惠卿傳》也記載:“惠卿反叛安史,凡能害王者,無所不為。"

《平等機會法》和《青苗法》頒布後,程顥和新法“意見不壹,凡事必議。幾個月下來,幾十章,尤其是那些極其挑剔的:輔臣有異,小臣有大計,民意不佳,青苗取息,賣祖宗書,差官多非自己人,不加阻攔。JD.COM交通部門不負任何責任地剝奪了人們最喜愛的東西,並提升了它們。所謂“侍郎心有異”,是當時新法引起政治紛爭;王安石為了推行新法,“提拔違法的官員”,越來越多地提拔壹些“急功近利的人”,意思是“小大臣、大計劃不能公開討論”。程顥認為,在“輔臣各懷心意,態度不壹致”的情況下,很難達到“促治”的效果...中外人情不能交換”。他甚至指出“法令僥幸,有小成功,而促利之臣日臻進步,尚德之風日衰,尤有朝廷之福。"程顥反對新法,希望上帝"排擠民眾,推開利益之仁",即主張撤銷擾亂地方的"促官",停止"取利"的青苗法,代之以"取利"的仁政(見《程文集》第壹卷《新法建議》)。當時程程、張載等人主張“恢復礦田”,這是壹種道德理想主義的改革方案,具有土地均分或土地國有的性質。說是“幻想”可以,但說他們代表“豪族地主集團”的利益是沒有根據的。

《列寧全集》第12卷中說:“王安石是中國11世紀的改革家,國有土地的實行沒有完成。”這是普列漢諾夫《來自法國無政府主義者?引自Reclus的地理學著作,並以此為論據反對列寧的“土地國有”思想。他對王安石變法的誤解顯而易見。實際上,在思想上主張“土地國有”的並不是王安石,而是王安石反對變法。

第三,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可以從思想傳統和歷史現實兩個角度進行評價。

從思想傳統來看,關於王安石變法的爭論明顯受到儒家“體而用”、“本末倒置”、“義利之辨”思想傳統的影響。王安石也是這壹傳統中的壹員,這可以從他的所謂“移風易俗,立常為上”中看出,現在最迫切的是...以禮義為恥,以君子為恥”和“憂國憂民,有輕重緩急”。但當他在行動上和口頭上把“理財”作為當務之急時,他就違背了這壹儒家傳統。深受這壹傳統影響的朝臣大多反對西寧變法。從儒家的價值取向和宋代以儒治國的“國體”來看,“正義”顯然不在於新黨。這個傳統太深刻了,以至於王安石自己都可以用熙寧二年三月之前說的話來反對自己。當他在變法過程中,用周官的精雕細琢的新義來為“理財”的合理性辯護時,也是徒勞無功。

從歷史現實來看,慶歷新政和熙寧變法都是為了解決當時宋朝面臨的嚴重危機。這場危機最突出的表現是“用國不足”、不正之風和吏治腐敗。範仲淹在《奏時務書》中說:“辭家不求大才,知經者不求大術。師道廢,文風益。詔令雖多,為何要勸阻?君子沒有理由不誠實。它的來源不清楚,我想波是清楚的,所以我不信。國家不思跳槽,則弊大於利,是國家之福。”在範仲淹看來,“今天的縣令是按規矩授予的,大部分都不是頭腦清楚的人。那些正在衰老的,是孩子的計劃,卻執意含苞待放,都是利己主義;年輕的以縣縣之職為恥,政治多的會接近功名。.....如果從壹城來看,四方郡府如是者,有七八例,不難窺王者之盛!”他認為,“固本救民”首先要“下郡令,選郡衛”,“精選教化”。這樣才能解決“差書、無懼官、徭役不均、刑不上、民利不為、民害不去”的問題(見《範文正公集》卷八《論治書》範仲淹的改革思想最初為王安石所接受,這是他在《給仁宗的話》壹書中說的。那時候,他要想“改變事物,改變事物”,“那是必然不可能的”。在官員腐敗的情況下,“朝廷雖用心良苦,令行禁止,在職者仍不能執行,以致膏加於民,官員成了漢奸擾民。”後來西寧變法的失敗,也是因為“官當漢奸,民患疾”。推動青苗法的官員,以多貸為己任,不顧百姓之富,強行“抑配”。各級官員借新法之名徇私舞弊,與民爭利,造成“紛擾不斷,安居樂業”也就是說,當時的西寧變法至少要考慮如何協調“理財”與任賢賦權、禮儀教育。而宋神宗壹味強調“理財為時下當務之急”,王安石也屈尊迎合這壹意願,從而激起朝臣之間的政治甚至黨派鬥爭。

寧變法在財政管理方面也不是沒有成效,特別是頒布了農田水利法和田賦法等。,這壹點在鄧廣明先生的著作《理財為天下之效》壹節中已有充分闡述(見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p. 314-325)。但考慮到其對歷史發展的影響、作用或“實踐標準”(見同書第9頁),我認為仍無法作出積極正面的評價。

首先,我認為很難把西寧變法的反對者都說成是“保守派”,“新黨”與“老黨”之爭說成是社會發展中的“新舊矛盾鬥爭”(見同書第314頁)。如果不作如此帶有“階級鬥爭”色彩的簡單判斷,那麽在寧統治時期,“輔政大臣各不相同”、“罪不壹致”,而、王安石強力推行新法,使得舊黨“退眾”,新黨提拔了壹些“人品和學問都不好的人”,使得政治家們在變法的時機、策略、用人路線上都有所忌諱。

其次,寧時期的黨爭本來是程顥所回避的。他和王安石雖然方式不同,但談事心平氣和,龔景更為感動。然而,“說話直的人會試圖以武力取勝,所以他(龔景)是說話者的敵人”(明道先生的行為)。程頤後來反思說:“新政的改革,也是我們黨奮鬥的結果。若成就今日之事,必有罪兩點。”程顥也說:“王無情,人人以為他不行,他就越強。”。君子去了,用的都是小人,鬥的都是小人,所以害天下。如果君子不與他們為敵,壹旦他們的處境緩了很久,受了委屈,有了臣服感,那麽小人就沒有了可乘之機,其危害也不會那麽大。”(邵伯溫《前見錄》卷十五)這場黨爭的危害在於,舊黨在宰熙和豐年間全部被放逐,其遺產是宗申死後,司馬光上臺,極力排擠新黨;哲宗上臺後,新黨中的張盾、蔡京相繼上臺,舊黨全部投入元佑黨案。元佑黨案開創了南宋清源黨案的先河。這兩起黨案都是“宋朝存亡的關鍵”(“宋案?元佑黨案”)。從寧黨與黨案之爭來看,新老雙方“肯定也是兩罪並罰”,但新黨的責任畢竟更大。

第三,曾經備受推崇的王安石說“天不怕地不怕,祖宗不守法,人言不體恤”,固然表現了王安石剛毅果敢的精神或“唯物主義觀點”,但在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下和“異臣輔佐”的政治局面下,這種“三不足”論的作用並不全是正面的。例如,在開辟道路方面,呂中評價說:“熙寧之初,發言者眾多;在西寧呆了四年,說話的人少了。當(西寧)七年大旱求真理...仍然有爭取新法律的風...向彗星求實八年,安史首倡‘天遠’之說,人不可入...真相被封鎖了。”(《宋代大事記講義》卷十四)宋元時期?龔景的新學習策略還包含:“金陵之三不足論...不僅是趙的災難,也是世世代代的災難。人在掌權,天下無能為力者,人臣欲歸,必以為有比此更大者。現在我教他不畏天變,不做非法祖宗,不慈悲,那他能怎麽樣?”直到明清之際,王夫之仍認為“三不足”論是“害天下,得罪名教”(《資治通鑒》卷二十九)。

最後,我最遺憾的是,西寧變法從反面刺激了道教的發展,道教的歷史局限性影響了元明清的發展。比如範仲淹在遺產表中希望仁宗“承天理,從人欲”,說明“人欲”在當時是壹個積極正面的詞,但後來道家嚴格區分王霸、義、利於理,以至於“存天理,滅人欲”變成了壹個普遍的教條。再如,李青時期的“學而優則仕”,除了重視“用好文體”和“管好事務”之外,還重視“用好文體”和“管好事務”:“其教人之法,甚明,須立經之義,管好事務之道...管理事務,壹個人要管好壹件事,又要管好另壹件事,比如管理人民安居樂業。(《宋元學案?隨著“維穩案”的發展,中國不難產生壹個“技術學院”性質的學校。但熙寧變法後,黨爭日益激烈,道家更註重王霸、義利、理欲之分,以“君之心之是非”作為治國平天下的根本或前提(見拙文《朱成關於“君之心之是非”的思考》,《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6年第1期),於是作出“治事”。雖然這種對中國歷史發展的負面影響不能直接歸咎於西寧變法,但我對李青新政的夭折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