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維修基金繳納怎麽繳納
1、其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在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那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是專用基金,用於物業***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4、對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裏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人。 5、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的維修基金部分。二、維修基金的規定
維修基金(maintenancefund),又稱“公***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壹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