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社會保障卡的方法:
1.參保人需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明原件到相應銀行網點激活社會保障卡,激活後醫保賬戶恢復正常。使用社保卡在定點醫保醫院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業務,即可直接激活社保功能。
2.參保人在定點醫保藥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保卡後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即可激活社保卡。
3.持卡人在參加醫療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前提下,可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刷卡購藥就醫,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
4.可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範圍包括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參保登記和繳費申報、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後續醫療費用報銷等。社會保障卡是唯壹帶有國徽的政府公共服務卡,可以及時支持其他政府公共服務。
需要註意的是,在醫保定點醫院使用社保卡可以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業務後,可直接激活社保卡的社保功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被保險人確需緊急救治和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搶救必須使用的藥物範圍可以適當放寬。參保人員急診、搶救醫療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