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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驊港港口服務

第壹條貨物進出口、船舶和人員出入境檢疫和通關服務。

渤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包括:滄州港航管理局、滄州海事局、黃驊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滄州海關駐黃驊港辦事處、渤海新區港口建設服務中心,為黃驊港貨物進出口、船舶和人員出入境檢疫、通關等提供服務。

第二條船舶引航服務

黃驊港引航站是黃驊港海域唯壹的引航機構。它代表國家行使主權,負責對進出黃驊港的外國船舶實施強制引航,並接受國內航運公司的申請,為進出黃驊港的國內船舶提供引航服務。

第三條船舶代理服務

國際、國內船舶代理機構可以分別接受國際、國內承運人的委托,代理國際、國內航線船舶進出港口,承辦貨物運輸、轉運、船舶補給等相關業務。

第四條港口貨運代理服務

國際、國內貨代公司提供在香港集疏運出口貨物、接運進口貨物、辦理貨運保險、內陸貨運、聯運貨物轉運、簽訂運輸合同、看管貨物、提供報關報檢等服務。

第五條船舶供應服務

香港有取得相應資質的港口經營人為船舶提供服務,可隨時為進出港船舶供應燃油、潤滑油、淡水、食品和船舶配件。

第六條船舶建造和修理服務

香港有取得相應資質提供修船服務的港口經營人,可提供萬噸級及以下修船服務。

第七條船舶垃圾、廢油和含油汙水接收和處理服務。

香港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並取得相應資質的企業,負責接收處理船舶垃圾、廢油及含油汙水、洗艙水及生活汙水,並提供圍油欄。

第八條其他船舶服務

香港有企業可以為國內外船舶提供靠泊、停泊、護航、應急救援和拖航服務。黃驊港VTS系統負責水上交通組織,由滄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滄州VTS中心)管理,可應要求提供交通安全信息、水文氣象信息、助航服務、急救服務和港內聯合作業支持等交通服務。

安全信息每日播報時間:每兩小時準時播報壹次或遇緊急情況時播報壹次。滄州海上搜救中心是河北省海上搜救中心的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黃驊港水域的搜救工作。搜救中心辦公室設在滄州海事局,設有值班室,24小時值班。配備具有數字選呼(VHF DSC)報警功能的黃驊港VHF通信系統,作用距離大於25海裏。主設備由通信站海岸電臺管理,岸站識別碼為412150000。船舶在港區的航行、停泊和作業

第十壹條壹般規定

在滄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統管理範圍(以下簡稱VTS管理範圍)內航行、停泊和作業的船舶,應向滄州VTS中心報告。

VTS管理範圍:以黃驊港南側頭燈(38° 20′24.559″n,117° 55′22.647″e)為中心,28海裏為半徑的扇形海域。

船舶在香港水域航行、停泊和作業,除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應遵守《黃驊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等海事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第十二條船舶進出的報告

根據有關國際公約和國內規定,船舶進出港應配備通信設備加入VTS系統,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交通安全法規》向滄州海事局報告。

外輪進港時,船舶代理應提前7天向滄州海事局報告;同時,應當按照《國際航行船舶到達前應當提供的標準保安信息》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船舶保安信息。

(1)抵離預測

1.船舶或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滄州VTS中心發送船名、呼號、國籍、總噸位、吃水、啟運港、目的港、抵離港時間、貨物種類和數量、船員和旅客人數等信息。

2.船舶在進入VTS水域前2海裏,應在VHF CH08頻道用中文或英文向滄州VTS中心報告,內容包括船名、國籍、預計到達時間、進港意圖等。

(2)船位報告

進入以黃驊港南側防波堤頭燈(裝有雷達應答機38° 20 ' 24.559 " n 117° 55 ' 22.647 " E)為中心,半徑28海裏的扇形水域,應向滄州VTS中心報告。

(三)靠泊、離港和錨泊報告

正確靠泊或錨泊後,離港前或錨泊前,向滄州VTS中心報告船名、靠泊時間、泊位名稱或錨泊時間、靠泊時間或錨泊時間、目的港。

船舶在錨地發生故障後,應立即通過VHF CH08頻道向滄州VTS中心報告,內容包括:船名、國籍、呼號、錨泊時間和位置(相對於黃驊港南側防波堤頭燈的真實位置和距離)、船長、船寬、吃水、最後港口、貨物裝載以及滄州VTS中心需要了解的其他信息。

船舶擬從事靠泊、移泊、離泊、從錨地出港等與航行安全有關的活動時,必須至少提前20分鐘向滄州VTS中心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進行,完成後還應及時報告。

如果航行計劃發生變化或錨位發生變化,有關船舶應立即向滄州VTS中心報告。

載客船舶應在離碼頭前20分鐘向滄州VTS中心報告開航計劃和載客人數,經批準後方可進行。

船舶進出航道時,應及時向滄州VTS中心報告。

在港內航行的拖輪應提前向滄州VTS中心報告作業計劃。

(4)施工作業報告

在滄州海域進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施工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滄州海事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滄州海事局審批並發布航行警告(通告)後方可進行。

從事拖航、施工、加油、加水、駁運等的船舶。應在作業前20分鐘向滄州VTS中心申請並報告航行計劃,經批準後方可進行,作業後也應及時報告。

施工船舶在施工前後,應以甚高頻呼叫滄州交管中心的形式向滄州VTS中心報告施工船舶名稱、作業內容和範圍。

(5)緊急報告

船舶在滄州VTS水域發生或發現交通事故、汙染事故、機損事故或人員傷亡等緊急情況時,可使用滄州海上搜救專用電話12395報警,或立即用VHF呼叫滄州交管中心,向滄州VTS中心報告船舶名稱、國籍、時間、事故原因、通過或故障以及交管部門要求的其他信息。

(六)異常情況報告

船舶發現航道變異、助航標誌和導航設施移位、丟失、損壞、紊亂,或在滄州VTS水域發現沈船、沈物、暗礁、淺灘、漂浮物等障礙物,可通過滄州統壹報警電話12395報警或使用VHF及時向滄州VTS中心報告交管部門要求的名稱、時間、地點、異常情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