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基金認購相關的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費用=凈認購金額X認購費率 (1)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2)
將(1)式代入(2)式可得: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X認購費率 (3)
將第二項移至左邊並整理後可得: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4)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當日基金份額面值 (5)
基金份額面值通常為1.00元/份。
考慮到認購期間的利息,則(5)式可改為: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期利息)/認購當日基金份額面值(6)
如果將(1)中的凈認購金額移項至左邊,則可得:
認購費率=認購費用/凈認購金額(7)
由(7)式可見:認購費率就是認購費用與凈認購金額之比率。 以上是合理計算公式。但是,在此之前,在進行基金認購的有關計算時,認購費用的計算公式卻采用認購金額乘認購費率來計算的。這種計算方法是極為不合理的。為什麽這樣說呢?請看如下討論和分析: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8)
由(2)式可得:
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9)
將(9)式代入(8)式可得:
認購費用=(凈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費率
=凈認購金額×認購費率+認購費用×認購費率 (10)
由(10)式可見,認購費用包括兩部分:其中,第壹項是按照凈認購金額計算的認購費用,是投資者應該支付給基金公司的合理費用;而第二項實際上是將認購費用當作認購金額重復收取的費用,這是投資者不應該支付的額外費用,因而,是極為不合理的費用。
由上述討論和分析,不難看出,如果按照認購金額,即(8)式了計算認購費用,是極其不合理的。經過多年爭取,證監會決定按(1)式來計算認購費用,即將(10)式中第二項的不合理費用予以刪除,只收取第壹項合理的認購費用。這樣,按(1)式計算的認購費用,就是合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