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來自對真實情侶的調查。如有雷同,請自我反省。
1:1:1付款
不占對方便宜的夫妻
30歲的徐賢已經約會8年了。
徐賢說,自從他們與丈夫相戀以來,他們壹直遵循著“1:1:1”的理財體系。所謂“1:1:1”,就是雙方把資金分成三份,* * *拿出同樣壹筆錢作為公共支出基金,其余部分用於私人消費,最後壹部分作為儲蓄。
他們日常生活的所有費用都從公共支出基金中扣除。當基金余額不足時,兩人會各加壹筆相同數額的錢,存入公共支出基金。
杜杜評論道:
不存在誰占誰的便宜,雙方都覺得公平,也不會像傳統AA制那樣太理性不貼心。推薦給喜歡理財的情侶。
大頭妳出,小頭我出。
男人不尷尬,女人不貪婪。
餡餅,25歲,約會1年。
每壹次愛派都堅持AB制的原則,就是男生出大頭,女生出小頭。她認為男朋友賺的比她多,占用的“公共資源”比她多,自然他就應該付出更多。
這種支付方式在兩性關系中極為常見。
杜杜評論道:
從“資源占有”的角度來看,似乎是更公平的付費方式。
我賺得更多,我會付錢的。
沒有性別差異,只有工資差異。
六十六,28歲,交往5年。
劉瀏的工資比她男朋友高壹倍,所以外出購物和吃飯的日常開銷基本上都是劉瀏主動支付的。她不認為女生買單有錯,更何況大部分消費都是她自己主動提出的,比如買東西,看電影。男朋友的消費欲望很低,既然是自己想要的,就應該自己掏錢。
他們的愛情沒有所謂的性別差異,工資差異決定了消費模式。
杜杜評論道:
這種兩性之間的支付只適用於收入差異較大的夫妻。不要為了面子花太多錢。自尊心強的男生慎用。
誰求婚,誰付錢。
把戀人變成好朋友
黃嘯,22歲,已經約會3年了。
黃嘯和她男朋友的消費模式很獨特。如果我們沒有看到他們的訂婚邀請函,很難想象他們是戀人,或者說,是“哥們”。
他們都有東北人的豪爽和大度,遇到愛情也沒有變得膽怯。他們的日常消費習慣是:誰提議誰買單。簡單地說,今天想吃日本料理,所以錢,如果的男朋友提出第二天去吃火鍋,那麽的男朋友會買單。
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是兩個人已經戀愛三年了,在以後的婚姻生活中也會壹直保持這種消費觀。
"今天我們出去吃飯吧,我請客!"這應該是他們生活中的口頭禪。
杜杜評論道:
想學的情侶需要慎重考慮。如果兩人都是揮霍者,這種情侶付款方式很容易讓感情破產。
沒有誰該買單的概念。
但是禮物壹定要比對方貴
強,20歲,交往半年。
壯壯和男朋友很久沒聯系了,不清楚他們的物業費壹定是AA制,AB制還是什麽。但是兩個人對某壹件事的消費觀是壹致的:送給對方的禮物價值肯定大於送給自己的。
比如我第壹次見她,男朋友送了壯壯壹個100元的手鐲,第二次見面時壯壯送了他壹個200元的打火機。次月,男朋友花300元買了壹支口紅...諸如此類。杜杜特意詢問了他們的聯系時間。還好才半年。
杜杜評論道:
這是杜杜第壹次看到這種“比較禮物”。希望在座各位不要輕易模仿。如果他們根據他們的算法互相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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