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職工:壹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90%,個人自付10%;二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85%,個人自付15%;三甲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80%,個人自付20%
2、退休人員:壹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93%,個人自付7%;二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89.5%,個人自付10.5%;三甲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86%,個人自付14%。
3、外來從業人員(外地戶口購買廣州外來工醫保):壹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72%,個人自付28%;二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68%,個人自付32%;三甲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64%,個人自付36%。
備註:(1)在職職工指:購買了廣州市職工社保的人員。
(2)壹級醫院指社區醫院、相對低級醫院。三級醫院指國家三甲醫院,如廣東省人民醫院,中三壹院等。
(3)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意思是指:當住院的費用超過以上標準時,超過的部分才可以報銷。
(舉例說明:某廣州戶口在職人員患病,在廣東省人民醫院住院(三甲醫院),總***費用3000元。三甲醫院最低住院起付線為1600元,那超過起付線的費用就是1400元,直接由統籌基金報銷80%,即報銷1120元,個人付費就是1600元加上280元,即總費用只付1880元。)
廣州市門診報銷比例(在廣州看病,醫療保險報銷比列):
普通門診待遇:1在職職工(購買了廣州市職工社保的人員)與退休人員,社區醫院報銷65%,其他醫療機構報銷50%。
2靈活就業人員(指:廣州市戶口的人員自己去社保局購買社保)與外來從業人員(購買了外來工醫保的人員),社區醫院報銷55%,其他醫療機構報銷40%。
註:每月最高報銷額300元/人,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
標簽:社保知識醫療保險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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