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試行)》
(1)建床補貼。
1.補貼標準。對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並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集中護理床位給予建設補貼。對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主城區),自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助標準為每張床位6000元;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租房補貼標準為每張床位4000元,主城區政府(管委會)按照不低於市財政的補貼標準給予配套補貼;
蕭山區、余杭區和五縣(市)自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助標準為每張床位3000元,租賃房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助標準為每張床位2500元。蕭山區、余杭區和五縣(市)政府按照不低於市財政的補助標準給予配套補助。
營利性養老機構按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補貼額的80%給予補貼。
2.補貼方式。養老機構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並依法登記1年後,通過年檢且入住率達到30%以上的,給予50%的補貼金額;運營三年後年檢合格,入住率達到50%以上,再給予補貼金額的50%。
市級財政在區、縣(市)財政落實配套補貼後,再撥付市級補貼。未達到入住率規定要求的,達到規定要求後支付。對2014、1、2016、12、31期間註冊的養老機構,按本意見給予建床補貼,2014、1之前註冊的養老機構繼續按。
(2)增加床位經營補貼。合法登記的社會養老機構接收在本市登記的老年人,可以按照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辦法申請養老機構等級評定,並結合評估給予床位運營經費。
1.補貼標準。主城區養老機構接納主城區戶籍老年人的,按照以下標準給予床位運營補貼:五星級養老機構每月補貼200元;四星級養老機構,每人每月150元;三星級及以下養老機構,每人每月100元。
其中,接納失能失智老人的,在上述補助的基礎上,每人每月額外補助50元。以上補貼,主城區政府按不低於市級財政補貼標準配套補貼。主城區戶籍老人在非戶籍所在地養老機構居住的,由當地政府給予配套運營補貼。
蕭山區、余杭區及五縣(市)社會養老機構接收本轄區戶籍老人,參照主城區床位運營補貼標準自行制定補貼政策。
2.補貼方式。床位運行補貼按床位按月計算,以老人實際入住月數為準。市級財政在區、縣(市)財政落實配套補貼後,再撥付市級補貼。對跨主城區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其運營補貼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協調落實。
床位經營補貼期限為3年,對2014 1-2016 12 31期間申請並取得相應等級的養老機構給予補貼。
(3)床位綜合責任險補貼。鼓勵養老機構辦理各項社會保險,降低機構運營風險。養老機構參加政策性綜合責任保險,所需保費由市財政和區(縣、市)財政按照1/3的比例給予補貼。
(四)養老服務補貼或對特定服務對象的補貼。對養老機構接受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可將老人的養老服務補貼和各種補貼資金劃轉給社會養老機構,用於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務費用。接收城鎮“三無”老人或農村五保對象,費用由戶籍所在地政府全額支付。
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社會養老機構床位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實施細則。
擴展數據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試行)》
第三,加大稅費優惠支持
(壹)經認定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可對其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營利性社會養老機構,育兒服務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養老條件的,5年以下繳納的相關稅收按地方留成部分減半補貼,機構所在地財政部門以項目扶持形式給予補貼。
(二)各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自住房產和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對福利性養老機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等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個人通過慈善協會等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捐贈的,可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四)免交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五)養老服務機構使用的電、水、氣(氣)與居民使用的相同,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除養老服務機構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帶互聯網壹次性接入費(安裝費),有線(數字)電視基本維護費標準按不高於當地居民用戶主要終端基本維護費標準的50%收取;
養老服務機構項目定額測定費、白蟻防治費、綠化費、供水工程建設基金、人防建設費、城市垃圾處理費減半收取;養老服務機構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減免應當備案,備案後可酌情減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養老服務機構汙染物排放達標的,經環保部門批準後,免征排汙費;新建、擴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和設施減半收取城市建設配套費和防空地下室建設費。
(六)養老服務機構參加消防培訓的費用[含消防安全培訓費、建(構)築物消防人員技能培訓費,不含住宿費]按現行收費標準的70%收取,其他培訓費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
(七)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不得向社會養老機構收取其他費用。凡有收費標準上下限的,按下限收費。
市物價局、民政局、城投集團、燃氣集團、水業集團、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等。應當制定減免社會養老機構用氣、用水、用電的具體辦法。
參考資料: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