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正在被執行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汙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經理,並對該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結束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
8.法律和國務院禁止法定代表人任職的其他情形。
擴展數據
高校領導的薪酬管理
學校黨員領導幹部未經批準,不得在社會團體、基金會、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企業兼職;經批準兼職的校級領導,不得在兼職單位領取報酬;
經批準兼職的部門和內設機構領導在兼職單位領取的報酬全額上繳學校,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獎勵辦法,給予適當獎勵。
嚴格執行科技成果轉化報酬的有關規定。
學校主要領導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可以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規定獲得現金獎勵,原則上不得獲得股權激勵;
學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科技成果轉化可給予現金或股權激勵獎勵,但已獲得股權激勵的領導幹部不得利用職權為持有股權的企業謀取不當利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