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 2020年2月25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針對此前市場廣泛討論的“互聯網機構能否代銷理財子公司產品”的問題,《征求意見稿》暫時給出了否定的答案。
根據規定,除理財子公司本身外,只有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可以代銷理財子公司的相關產品。此外,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直接或者變相代理銷售理財產品。
脫胎於母行的理財子公司,不僅承擔著銀行凈值化轉型的重任,還需要面對公募基金、券商資管、保險資管等資產管理領域巨頭的激烈競爭。對於自力更生的理財子公司來說,現階段最重要的任務不僅是加快投研團隊建設,增加產品收入,還要逐步降低對母行渠道的依賴,建立多維度的銷售渠道體系。
界面新聞記者發現,今年以來,不少理財子公司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壹方面,他們與外部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互相銷售理財產品。比如招商銀行APP推出了建行理財、交行理財等多款理財產品,中信銀行APP也銷售了興銀理財的多款產品。
另壹方面,互聯網平臺也成為銀行理財子公司重點關註的重要渠道。今年以來,支付寶推出了交通銀行理財、興銀理財、光大理財等多款凈值型產品。此外,杜小曼金融還在興銀理財和光大理財上架了多款產品。
但金融子公司的銷售方式實行後,近期在互聯網平臺上就找不到這些金融產品了。
華東某理財子公司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該公司的幾款固定收益產品今年曾在支付寶上短暫上線,但相關產品已經下架。
“根據《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階段的銷售機構是其他銀行的理財子公司,是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我們的主力還是在江蘇、蘇杭銀行等傳統銀行銷售渠道。微眾銀行和網商銀行作為互聯網銀行,也是我們的銷售機構之壹,只是暫時沒有合作。”另壹位股份行理財子公司內部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
界面新聞記者梳理其他互聯網平臺app發現,截至目前,杜小曼金融、京東金融仍在理財首頁推薦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產品,且均為印青理財(青島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固定收益類產品。但以上產品均由百信銀行銷售,杜小曼金融和京東金融作為導流平臺。
據財新報道,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只允許理財子公司在互聯網平臺宣傳公司的品牌,以及壹個產品的細節,如名稱、投資範圍、業績比較基準等。,不允許出現在相關廣告視頻和圖片中。
界面新聞記者發現,度小滿金融和京東金融app的理財推薦首頁,詳細展示了印青理財產品的業績基準、投資期限、初始投資金額等因素。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撰文指出,就目前而言,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如券商、螞蟻集團、理財通、京東金融等互聯網平臺,可能會以分流的形式與銀行理財子公司合作,具體代銷仍需銀行。
孫海波認為,在現階段,征求意見稿允許銀行業理財子公司和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銷售,從而保持現有理財產品銷售體系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由於銀行理財子公司是壹種新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其組織類型、產品屬性和品牌美譽度都處於初級培育階段,區分度有待逐步提高。現有銷售機構的範圍壹般延續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於投資者識別。下壹步,銀監會將根據銀行理財產品轉型發展情況,適時將理財產品銷售機構範圍擴大至其他金融機構和專業機構。
有業內人士認為,就銷售機構範圍而言,銀行理財子公司還未能與公募基金站在同壹起跑線上,或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理財子公司短期內的發展規模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