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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情況下可以用醫保報銷?

1,住院醫療費用;

2.急診觀察和住院治療前7天內的醫療費用;

3、符合規定的城鎮居民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

4.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之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醫療保險和其他險種壹樣,也是以合同的形式提前向受到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被保險人生病去醫療機構看病,醫保機構會給他壹定的經濟補償。醫療保險還具有保險的兩大功能,即風險轉移和賠償轉移。即把個人的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分攤給受到相同風險威脅的所有成員,疾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集中的醫保基金進行補償。

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如下:

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甲類藥品是指全國基本統壹,能夠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品。該類藥品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支付。

乙類藥品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此類藥品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前,由職工按壹定比例支付,並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支付。

下列藥品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具有滋補強壯作用的藥物;

(2)壹些可入藥的動物和動物器官、幹(水)果;

(3)用中藥材、中藥飲片釀造的各種酒制劑;

(4)各種藥物中的果味制劑和口服泡騰劑;

(5)血液制品和蛋白制品(特殊適應癥和急救、搶救除外);

(六)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當;

(2)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在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內。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確定。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目錄內的診療項目費用,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再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屬於不予支付的診療項目目錄內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報銷範圍包括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護理過程中所必需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診(急診)觀察床位費。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支付生活服務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門診及急救(轉院)交通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

(3)陪護費、護理費、沖洗費、門診煎藥費;

(4)餐食;

(5)招待費和其他專項生活服務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